中外公司用人之比较
合同
全球化的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从来都只有合同的起始期限,而没有合同的终止日期。如果雇主和雇员双方感到彼此不再适合的时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途径终止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中规定,合同必须有起始和终止日期,使在跨国公司工作的中国员工所享有权利义务上的公平。跨国公司的中国员工劳动合同现如今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通过外企服务集团签订的每年一续签的合同,另一种是通过跨国公司总部审批后,直接与外企签订的无期限合同,业内称为Open
Contract,签订这种合同一般都是企业高管。
职位
跨国公司发生并购后,通常一个职位会出现两个人竞争,这时外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会选择服务周期长的员工担任要职,安排剩下的另一名员工选择其他部门担任同级别的职务。外企职场中,女员工因为休孕产假失去职位的情况并不多见,公司要么保留其职位,要么等她休假回来后在新部门中安排。
在国内公司,因为生育失去职位的女性极为常见。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大中城市,一个职位会有多个人竞争。因此,城市里会引发要工作还是要孩子的热烈讨论。
理念
跨国企业对裁员十分敏感,尤其是日本企业甚至把裁员当作公司的不光彩事件对待。在裁员过程中,他们会竭力做好安抚工作,尽可能地给予赔偿,专门做出预算,并出钱请专家做心理辅导和培训,希望把事情办好。
国内企业对裁员事件往往采取回避态度,希望花尽可能少的钱把问题解决,还有少数企业在招聘之初就抱定一种短期行为的心理,不关心员工职业发展,更没有裁员之中的培训和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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