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就业频道 >> 职场动态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北京“铁饭碗”条件让学生望而却步
  新华网 (2004-02-24 10:24:26) 来源:中国青年报
 

    昨天,北京气温骤降,早晨的温度只有2℃左右,但求职大学生的热情让“2004年北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现场热火朝天。开场仅3个小时,招聘会就吸引了两万多名大学生到场参会。

    上午10时,北京农业展览馆广场上人山人海。在1、2、3号场馆前,等待进场的大学生秩序井然地排起了3支300多米的长队。招聘会每个入口处,都安排了10多名警官维持秩序,严格控制进场人数。专职人员安排好了防疫、保安措施。

    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副处长高梅芝介绍说:“本次双选会有265家单位参会,其中机关单位129家,事业单位136家;共提供岗位5839个,其中本科学历需求人数最多,占总需求的77.3%,硕士及以上学历需求人数占总需求的16.4%,大专生需求最少,仅占总需求的6.3%。”

    据了解,本次双选会用人单位需求的专业涉及190多个,需求量最大的专业依次为管理、文秘、会计、计算机、法律、英语、建筑等;其中管理专业占总需求人数的18.6%,文秘专业占10.5%,会计专业占8.5%,计算机专业占7.7%,法律专业占7.7%,英语专业占5.9%,建筑专业占2.9%,其他专业占38.2%。

    虽然参会人数众多,但招聘会场内并不拥挤。在北京某区人民检察院的展台前,招聘启事上标明:“要求北京生源、北京市公务员资格证、限男性、具有学士学位、英语四级以上、中共党员”。招聘会现场,像这样的招聘条件,比比皆是。记者发现,招聘会场内很多求职者停留的时间很短,许多大学生一看用人单位的招聘启事,只好离开。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事制度改革,打破户籍藩篱、鼓励人才流动的利好措施层出不穷。但从这次招聘会现场来看,北京地区不少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条件,还是门槛很高。在招聘会现场,记者粗略统计,参会的129家机关单位,大部分要求应届毕业生具备“北京户口”、“北京市公务员资格证”。西城区的一家单位,竟细致到要求毕业生最好是“北京西城区的户口”。

    北京户口、北京市公务员资格证、男性、英语四级证、学士学位、党员———这六大条件,让许多大学毕业生望而却步。

    北京林业大学财会专业的冯建华告诉记者,本来今天的招聘会上需要会计专业的岗位比较多,但用人单位一看她是河北人,不是北京生源,就拒收她的简历。一家用人单位还振振有辞地说:“会计牵扯到单位的账目,你是外地人,万一带着账本跑了,我们到哪去找?”

    同是北京农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的王爱霞、王秀媛,因为户口和政治面貌不同,感受到了不同的尴尬。家在甘肃的王爱霞,因为不是北京生源,无法参加北京市公务员资格考试。今天,她发现,虽然自己是中共预备党员、有英语四级证,但还远远不够。没有“北京户口”、没有“北京市公务员资格证”、不是男生的她,在招聘会上屡屡被拒。

    而身为北京生源的王秀媛,今天找起工作来,也并非一帆风顺。因为不是党员,她只能与要求政治面貌是党员的一些机关单位擦肩而过;因为是女生,她又被只招男生的单位拒之门外。(文/刘声)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新闻
· 会计专业遇“寒冬” 无经验者多被拒 (2004-02-24)
· 毕业失业再就业:三个农业大学毕业生的求职经历 (2004-02-24)
· 求职:工作经历吃香 学历要求淡化 (2004-02-23)
· 大学生质疑求职“报名费”是否合理 (2004-02-23)
· 毕业生质疑求职报名费 招聘收费属违规 (2004-02-23)
· 专家认为“快餐型用工”增加大学毕业生就业难度 (2004-02-21)
· 无工作经验成为阻碍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瓶颈 (2004-02-21)
· 毕业生求职宿敌:期望值过高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2004-02-21)
· 求职半日被骗两次 600元钱只剩500 (2004-02-20)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新 华 网 检 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