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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是指因企业生产经营等客观原因,在企业无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但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社会上从事其他职业的人员。按照这一定义,厂内带薪轮训、停薪留职、提前退养、劳务输出、多种经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其他因本人原因而下岗的人员,以及企业招聘的临时性用工不属于下岗职工。

下岗职工由企业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并经认定后,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下岗职工证明”。下岗职工凭“下岗职工证明”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就业服务和再就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