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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政策
来源: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可获得如下表彰和奖励:

  1、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大奖获得者和能手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并颁发证书、奖章和奖金;

  2、能手称号获得者原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职业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技师以上资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认定技师资格;大奖获得者原具有技师资格,且本职业(工种)设有高级技师资格的,由省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认定高级技师资格;

  3、“大奖”和“能手”获得者有机会赴国外进行考察。1996、1997和1999年劳动保障部组织部分代表“大奖”和“能手”获得者前往韩国、法国和日本进行了考察和观摩表演。既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又展示了中国技术工人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