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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有6000多万残疾人,其中听力、语言残疾2057万人,视力残疾877万人,智力残疾1182万人,肢体残疾877万人,精神残疾225万人,多重及其他残疾782万人。
据1987年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残疾人中男性占50.03%,女性占49.97%,男女性别比例基本一致;0—15岁残疾儿童少年占残疾人总数的15.83%,占全国儿童总数的2.66%,60岁以上残疾老年人占残疾人总数的39.72%。
与全国人口相比,残疾儿童少年的比例偏低,残疾老年人比例偏高,这主要是因为许多残疾人在青壮年时致残,并随年龄增长人体机能衰退造成许多老年人成为残疾人。
残疾人住在市镇的占25.47%,住在乡村的占74.53%,城乡比约为1:3。目前残疾人就业率为80%,盲童、聋童、弱智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为77.2%,还有979万贫困残疾人尚未解决温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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