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9月9日电(记者
谢云挺)浙江让生活在农村的困难群众也像城里居民一样,享有政府最低生活资金救助的保障。记者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这个省已有30.2万贫困农民获得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基本达到应保尽保。
从1995年起,浙江开始进行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探索,去年8月,省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明确将农民列入社会保障的保护范围,使社保体系正式跨越“城乡壕沟”。据了解,浙江根据各地的贫困农民实际生活需要、当地上年商品价格指数、整体生活水平等因素,采用“恩格尔系数法”或“市场菜篮法”,测算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作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凡家庭人均收入不足最低生活保障的部分全部由政府给予补差,并以现金形式按双月或季度发放。
《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实施,使这个省的贫困农民从过去享受解急济困式的关怀转变到有了法制保障。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说,凡符合《保障办法》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出申请后政府不予保障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这个省的农村“低保”制度运行顺利。目前,经过认真排查摸底,已掌握符合条件的全省30.2万贫困农民已全部纳入“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平均可达106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