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直以来,我父亲都在单位领取工伤保险,但今年单位主管工伤保险的负责人是新调来的,对于工伤保险每年都应该调整一事,他再三推托不愿意给与办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个人怎样做才能维护我们应得的利益?这种事情,应该寻求哪个部门的帮助?还有,工伤保险是否每年都会调整?我需要您明确的答复。
答:从您的问题来看,我不知您所说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所指是否为护理费。据我所知,工伤人员享受护理费的,按照完全、大部分、部分依赖程度分别按253元、203元、152元享受。已列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工伤退休人员的护理费,由社会统筹支付,未列入社会统筹的工伤职工享受护理费的,由企业按规定支付。工伤护理费的调整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文件为准。(上列标准依据并劳险函字[2000]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