Ⅳ 没来报案?
接到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剑桥双语小学筹办期满若想继续办学须重新申报的通知3天后,剑桥双语小学向分管的荔城区教育局递交了重新申报的材料,“荔城区教育局一直没有答复”。
但在半年后,荔城区教育局下发荔教[2009]304号批文,同意蔡国添筹办“莆田市荔城区东园小学”。
林梅平大为吃惊。
姜绍东告诉记者,他们就此向莆田市教育局提起行政复议,市教育局出面协调,曾当场下函通知荔城区教育局收回上述批文,但后者并未照办。
个中原因,后来荔城区教育局初、幼教股的李股长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曾向林梅平口头答复过,学校不具备设立条件;对于市局要求收回批文,“文件在蔡国添手上,他不交回来我们也没办法”。
至于该批文是否可批给剑桥双语小学,李股长则称,同一块地不可能同时批给两个人,既已批给蔡就不可能再批给剑桥双语小学。
拿着荔城区教育局的批文,蔡国添将原来拟建东园小学的那块地转到自己开办的名为顺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名下。
顺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是由蔡国添和陈国武于2004年投资设立的,两人占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但据陈国武透露,该公司从2006年开始就再没有年检过,自己已于2008年申请注销公司,但公司至今没有清算解散。
林梅平说,自己不是没有想过报案,“荔城区、城厢区、莆田市公安局都跑遍了,至今也立不上案”。
林梅平认为,自己是“一步步走进了一个连环套骗局”,“蔡国添的行为是赤裸裸的诈骗,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处于整个事件中心的蔡国添,则在与记者交谈的最后,说了句,“他们是诈骗,你不要相信他们”。
在莆田市荔城公安分局,坐落在一条狭窄的小巷子的办公楼里,记者得知了两个没有立案的理由,主管宣传的政工科的工作人员称,据了解是由于民事诉讼已到法院因此不能立案;当时接待报案的经侦科黄姓警官称,是因为东园小学筹办处在另一辖区,不属于荔城公安分局管辖范围,因此不予立案。
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案件立案可在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地等,如果地域管辖有误,报案者坚持,公安机关应先受理再移送。
记者三度到莆田市公安局了解,每次得到的答复均不一样。第一次,政治处江副科长告诉记者,据他向相关科室打听,该案因证据不足,不能立案,至于缺乏哪些证据,他并不太清楚。
记者几天后再次来到公安局,见到了具体负责该案立案工作的经侦科科长吴江山,他手上拿着厚厚一摞该案材料,称不立案是因为没有具体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剑桥双语小学不具备法人资格。
吴江山私下对林梅平所受遭遇感到同情,也不经意地提及自己曾带队到外地给蔡国添追讨债务的经历。
第三次到莆田市公安局时,接待记者的江副科长一句回复就将记者的全部疑问挡回:“当事人根本没有报过案,我们怎么立案?”
按照公安局的说法,吴江山手里的案件材料,“是林梅平托人拿来探讨的,不是报案”。
整个暑假都在为学校的前途奔波忙碌的林梅平,听到上述答复后,一脸平静:“我去报案何止三五次。”
她告诉记者,有不少人给她出主意,让她带着自己学校的中外籍教师、学生家长去上访,事情就能够迅速解决,她拒绝了,“我是一个老师,我相信法律有正义”。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