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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有限制承认大陆学历及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
2010年08月20日 07:35:35  来源: 新华教育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8月19日,台湾通过“陆生三法”

大陆学生将可赴台读学位

核心提示

“陆生三法”的通过,意味着大陆学生赴台就读终于进入操作性阶段。不包括医事学历在内的大陆41所大学的学历,也将在台湾获得承认。但是,法律还对大陆学生赴台作出种种限制,比如,不编列奖助学金,名额受到限制,来台不得打工等。

资料图片:2009年9月16日,起程赴台就读一年的福建23名在校大学生在福州马尾登船后,向前来送行的家人和师生挥手告别。这是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福建高校近200名赴台学生中首批前往台湾的学生,也是大陆率先成批次选派学生赴台湾高校学习。中新社发 张丽君 摄

台湾有限制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和承认大陆学历

新华网台北8月19日电(记者李凯 吴济海)台湾立法机构19日三读通过三部相关法律修正案,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学历。台教育部门规划,每年开放约2000名大陆学生赴台就读。

这三部法律分别为“大学法”“专科学校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即台湾媒体所称的“陆生三法”。

其中修正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订在大陆接受教育的学历得予采认,大陆地区民众经许可得来台就学;修正的“大学法”和“专科学校法”,配合开放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学、专科学校,明订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增列为特种生,入学方式和名额与一般生有所区隔。大陆学生(含港澳生)入学方式和名额以及大陆学历承认的相关办法等,由教育部门拟订,报请台行政机构核定。

修正后的“陆生三法”内含多项限制,包括限制承认大陆高校的医事学历,大陆学生不得报考所谓的台湾高校“机密相关系所”、不得参加公职考试。根据通过的附带决议,大陆学生在台就读期间不能打工,不能在校内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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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商亮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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