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29日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教育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称《教改纲要》)正式文本和此前的公开征求意见稿,正式文本中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增加了“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
增加“清理规范加分政策”
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此前列入教育部2010年工作要点。此次发布的《教改纲要》正式文本中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部分增加了“清理并规范升学加分政策”。
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却有近两百种加分规定。很多高校虽然在招生简章中认可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性加分,但也持谨慎态度,清华大学去年提及“承认全国各省市教委、考试院认可的政策加分(不超过20分)”,今年该校在此条上增加了“原则上”三个字。
征求国际组织意见
《教改纲要》的最终文本将意见稿中的“完善招生录取办法”修改为“完善高等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方式和招生录取办法”。
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由“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更改为“制定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教改纲要》工作小组负责人介绍说,《教改纲要》文本从2月28日至3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还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经合组织、欧盟等部分国际组织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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