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平行志愿按照什么原则进行投档?
答: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上,考生按高考分数(高考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先后,根据考生填报的三个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即先按考生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投档,对于每个考生投档时,先检索A志愿院校投档情况,如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即投档至A院校,不再向B和C院校投档。A院校如额满,再检索B志愿院校投档情况,依次类推。只要被检索的院校符合投档条件即向该院校投档,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过程,投档后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检索、投档过程完全由计算机按照录取程序自动完成,过程中无任何人为因素操作。
7、平行志愿投档进行几次平行投档?
答:第一批本科A段录取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一批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只进行一轮投档,不进行第二次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重新征求考生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在第一批本科A类录取院校开始投档前投档录取。
8、平行志愿的录取办法?
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由招生院校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录取结果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办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9、如果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如何征求志愿?
答:如果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在一批A段院校录取结束后,立即将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在一批本科补报分数线上的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重新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征求志愿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求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填报征求志愿视为自动放弃。一批A段录取本科院校征求志愿设3个平行第一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报考学校的最后志愿;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为无条件。
10、平行志愿填报的风险在哪里?
答:平行志愿仍有风险。
风险一,投档而被退档的风险。按照规定,在统考成绩达到我省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第一批本科A段院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这意味着可能有20%的考生因为投档未录取而被退档、进入等待征求志愿的考生行列,其中包括一些报考名校的高分段学生。因此,考生在选择“冲刺”一所学校时,必须考虑到没有“冲上去”所带来的后果。
风险二,自我定位不准带来的风险。虽然平行志愿为考生选择同一层次学校提供了机会,但是,如果学校志愿之间没有拉开梯度,考生不考虑自身实力,选择的都是比较热门的学校,就有可能所有投档均失败,A、B、C三个志愿都落空。(记者 张曦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