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报考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的考生总分不变,单科(业务课一须为数学)均下降2分,可申请在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参加复试;
2、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通知。
2008年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事项通知
其他详细信息请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