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美萍向有关部门提交的"父亲无罪"的证明
判决前突然翻供为父喊冤,其父被羁押300多天后获释
随着一扇铁门缓缓开启,42岁的孙雄标(化名)终于走出了佛山市看守所的大门。320多天前的那个凌晨,女儿孙美萍(化名)的一纸控诉让他失去了自由。
在这纸控诉上,孙雄标变成了“禽兽不如”的强奸犯罪嫌疑人。女儿孙美萍在给公安机关的举报中称,父亲孙雄标在过去6年间以“教做爱”为名对其进行了多达50多次的奸淫……
报案
少女:父亲“教我做爱”了六年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社区,这里是孙雄标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在邻居们的眼里,孙雄标是个憨厚的人。自从孙雄标被抓,这条老街上就像炸开了锅,人们怎么也无法把这个平日里憨厚老实的男人和“强奸犯罪嫌疑人”联系起来。
“阿标就是脾气大了点,人还是很好的。真不明白怎么能出这样的事情。”谈到刚被释放的孙雄标,邻居黄姨和其他街坊大都表现出不解和无奈。
时间倒转到一年前,就读于佛山市某职业中学一年级的孙美萍在同学陪同下来到张槎派出所报案,称父亲孙雄标以教自己做爱为由对其进行了多次强奸,且时间跨度整整6年。
在当事人代理律师的协助下,新快报记者调阅了当时的询问笔录。笔录详细记载了报案人孙美萍当时的陈述。摘录如下:
“孙美萍,女,1990年12月29日出生。2001年8月的一天,父亲孙雄标在佛山市禅城区的家里,以教做爱为由,与我发生了性关系。当时我只有11岁,什么都不懂,父亲叫我怎么做我就怎么做了。完事后,父亲叫我“不要告诉妈妈”。“那是暑假的一天,我在客厅看电视,他(父亲孙雄标)走到我跟前,问我懂不懂做爱?我说‘不懂’。他说‘你到房间里去,我教你……’在房间里,孙雄标让我躺在床上,就强奸了我。”
“此后,先是每月做一次,后来每月做两次,再后来做的(得)更多。6年来父亲与我发生关系至少有50多次。”
陪同孙美萍到派出所报案的两同学也作证,说听孙美萍讲过其父亲曾多次强奸她。
就在这份笔录做出的第二天,孙雄标因涉嫌奸淫未满14周岁的幼女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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