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亲赴重庆万州调查“捐助人诉受助者索要善款”事件
■李富华正在浏览网上有关此事的新闻
■段霖夏去年8月照片(资料图片)
■段霖夏当年接受捐赠时的情景
■李富华展示2.4万元汇款凭证
■李富华(左)与段霖夏的律师
2007年12月27日上午,全国首例“捐助人诉受助者索要善款案”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开庭。万州商人李富华起诉原北大软件学院研究生段霖夏,向其追索曾经捐助的助学款,称总额高达4万元;段霖夏没有到场出庭,而是委托了两名律师应诉。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果。
2007年12月28日下午和30日下午,李富华先后两次在万州区鄂渝钢城一间办公室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讲述这起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
2007年12月29日下午,重庆市汽车北站附近一家咖啡厅,一直避而不见媒体的段霖夏终于答应与记者会面。
一次原本普通的捐款助学活动,为何到最后演变成舆论关注的焦点?当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捐助者和受助者各自应该保持怎样的心态?透过这起非典型捐助风波中当事双方呈现的逻辑链条,也许能够让我们看到更多。
贫困生退学遭资助人起诉
2003年8月,重庆一家媒体报道了一个考上北大研究生的学生段霖夏因家境贫困,为了上学到万州当“棒棒”(注:替人挑东西挣钱的人)的故事。在万州做生意的开县人李富华看到报道后,表示要资助段霖夏。4年间,他先后共资助段4万多元。据悉,当地也先后有数百人参与了资助段的行动,仅该报社为段举行的一次捐款仪式就募得学费1.63万元。
然而2007年2月,李富华主动联系段霖夏时被告知电话已经停机,辗转找到北大了解情况发现段早已退学,4年间段的12门研究生课程只修完了其中一门,且段霖夏系自费研究生,并非公费研究生。随后李富华将段霖夏告上法庭,要求追回4万多元学费。
记者手记
经历过这场风波,李富华说他以后再也不会轻易捐款,“除非是朋友介绍的比较了解情况的”,而且也不会捐那么多钱给别人了,“最多也就2000元,给了就算了,你也不要和我联系。”
而段霖夏承认,自己是在年轻的时候犯了一点错,希望以后能够走好。他认为这一事件最大的受伤害者是他的父母以及和他一样的贫困学生。
当事双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以自己的逻辑去描摹可能的事实。从最初的相互信任到彻底翻脸,甚至对簿公堂,受伤害的其实是本来就脆弱的信任———而它恰恰是民间慈善最重要的一环。
捐助者:李富华
初始 媒体报道引发爱心捐助
本报特派记者周春林万州报道2007年12月28日下午,当记者在万州区王牌路鄂渝钢城一间办公室再次见到李富华时,他正在浏览网上的相关新闻。头一天上午9点半到中午1点半,持续了近4个小时的庭审引来了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次日,李在庭审结束时与对方律师交涉的照片登上了各大报纸的版面。
在百度上搜索“万州李富华”这两个词语组合,能够得到4400多篇网页,绝大部分都与他状告段霖夏索要捐款一案有关。2002年,老家开县岳溪镇的李富华经万州区牌楼办事处招商引资来万州发展,目前独资经营的万州区华红玻璃有限公司是万州唯一的玻璃生产企业。在万州,现在李富华已经基本上算是个名人,很多人都知道他就是那个捐款的老板。而4年前当他首次捐助段霖夏2000元时,他说自己压根就没想过出名,甚至还主动拒绝了段的父亲准备把这件事情告诉媒体的举动。“我跟他父亲说,我不图这个名,你要是去找报社电视台来报道,我就一分钱都不给你!”
2003年8月10日,万州当地媒体《三峡都市报》以两个版的篇幅,报道了该区太龙镇岭坪村学生段霖夏的故事。段当年考上了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的自费研究生,因家境贫困,为了赚取学费,段霖夏只得和父亲在万州城里当起了“扁担”(即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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