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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留级与义务教育宗旨背道而驰
2007年08月14日 09:41:54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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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羊网 记者 侯恕望 摄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颁发了《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核心内容包括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可申请跳级,学校不得安排学生留级;公办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和实验班;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永久保管。(见今日本报版)

    在义务教育阶段允许跳级而不准留级,这是典型的“国家本位”。义务教育阶段不准学生留级,总让人有一种仅为完成任务的感觉,你只要读足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任务就完成了,至于学生的文化水平与素质达到了一个什么档次,在一些人的眼里,可能还不是义务教育要管的事。这样的义务教育,在我看来,这是伪义务教育。

    既然允许义务教育阶段成绩优异的学生跳级,我以为,更应该要让一些成绩差的学生留级,不能不负责任让一些成绩差的学生混完九年就流入社会。一些学生成绩较差,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可能是家庭负担重,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学生,可能还要帮父母做事,影响了学习;有的可能是父母外出打工,家庭管教不严,浪费了时间;有的则可能是身体出了问题,住进了医院,耽误了课程。但更多的我想还是学校的原因,不准学生留级,严重影响了学生的正常成长,这种人为的“拔高”酿制了义务教育中的“马太效应”,与义务教育的宗旨背道而驰。

    以前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公办学校不得设立重点班和实验班,这讲过很多年了,但没有任何效果,我们看到,在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初中阶段,重点依旧,实验依旧。广东省教育厅的暂行办法颁发后,在广东各地能否捣毁重点班和实验班,我们仍将拭目以待,但可以猜想,要让公办学校在初中阶段不分重点班,可能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其实,只要透过重点班和实验班的现象,我们就不难发现,学生成绩的好坏,往往不只取决学生本人,教师的个人修养和文化素质以及教学水平才是关键因素。“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教师质量参差不齐,先就被学校分成了三六九等,于是学生也被相应地分成了三六九等。这样一来,水平低劣的教师便顺理成章地把自己的无能转嫁给了学生。如此,学生没有学好,你有什么理由不让他留级。

    广东省教育厅的《暂行办法》,虽是暂行,但适用面广,所以,我以为更应该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特别是学生的意见和学生家长的意见,看看他们是怎么想的。跳级当然可以为国家节约教育资源,留级也会多耗费一些国家资源,但作为一个部门规章,也不应该总是把资源摆在第一位,而应该多为学生的未来想想,他们经过九年义务教育,是否达到了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目标,没有达到应该怎么办。(特约评论员 朱新美)

广东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跳级不能留级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出台《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管理作出了新规定,包括学校不得要求或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留级,但成绩优异者可跳级。 >>>详细

广东省教育厅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重点班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18周岁以下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保留学籍的学生,包括被司法机关免予起诉、免除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以及解除收容教养或服刑期满而需复学的学生。学校不得以学生户籍和居住地变动、学习成绩及思想品德差等为由胁迫或者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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