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大学生不准谈恋爱,连亲昵动作都当违反校规,后来“鸳鸯房”遍布周边,安全套进入校园,现在连生孩子的权利也有了。教育部、公安部和人口计生委近日联合发文,已婚学生合法生育可以办理休学手续,学校不得以其生育为由予以退学。
大学生越来越融入世俗,与庶民无异,总体来说是合乎人性、社会进步的体现。恋爱分手结婚生子,纯属个人需求本来就不该拦着。不过有人担心,过于宽松的政策会鼓励学生无心向学,还说生孩子浪费医疗保障资源,本人觉得这是混淆概念。
两个人既然是合法婚姻,就有生育的权利,更有享受医疗保障的权利。不能因为是学生而遭到失权或失学的惩罚。其实即使非婚生子,也不应遭受歧视。国际上一些发达地区,中学便已配备了育婴室和学生妈妈心理辅导人员,减轻年轻父母的成长压力。这和鼓励学生结婚生子毫无关系。
不过日子不知柴米油盐贵,不谈恋爱,学生们怎么知道浪漫是奢侈的、风花雪月需要多少成本?更别说结婚生个孩子,意味着再也睡不了懒觉、放弃大片新手机以及做不完的兼职,大学生不会这么傻的。
有调查显示,六成大学生靠“卧谈会”获得性知识,这些“吹”出来的性知识很容易造成误导。另外,大学生有婚前性行为的约占三成,四分之一的人首次性行为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因此在宽容学生恋爱生子的同时,普及避孕常识,学校责无旁贷。
(姚丽颖)

教育部:在校女大学生有权生育 学校不应干预
教育部法制办公室主任孙霄兵说,结婚生子是每一名适龄公民的基本权利,大学生也应该有,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赞成大学生的这种做法。
孙霄兵同时认为,新的规定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一些新的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围绕着对学校功能与职责的认识与定位展开的,本身都不应当成为问题。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基本关系是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因此,学校既不应当有干预学生基本权利的职权,也没有履行教育以外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