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收费标准与就读校区
1、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0000元。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德合作的轻化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0元;中日合作的艺术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30000元。
(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下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电气信息类下设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上述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2、住宿费标准
(1)延安路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2)松江校区。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400元。
3、就读校区
服装设计与工程、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艺术类等专业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专业或专业大类就读松江校区。
九、监督与保证
1、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校成立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的招生监察小组,由其负责招生过程的监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毕业生由我校颁发中华人共和国教育部监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一、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及华侨学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www.dhu.edu.cn 招生网址:zs.dh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编:200051
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监督电话:021—62373667、6779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