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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2007年05月11日 13:17:14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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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八条 英语、德语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6000元,其他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5000元。选择双专业和双学位培养模式的学生(含德语专业的学生),从第五学年起,参照基本培养成本收取。实行本硕连读的德语、英语专业学生从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起,参照当年研究生的收费政策及实际培养成本确定收费标准。住宿费每年650/900元。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和入学体检,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和竞赛优胜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为了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资助措施:(1)协助中国银行在校内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基金,由校勤工助学中心提供各种勤工助学的机会。(3)学校设有困难补助,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活困难或有临时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4)国家面向家庭困难学生设立有国家奖学金、西部开发助学基金等资助项目。(5)学校还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在校内设立了各种奖助学基金。

    第三十一条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zsb.cupl.edu.cn

    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249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由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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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崔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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