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2月10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全省中小学落实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档的危旧房档案,校舍重新选址的要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
浙江省教育厅近日发布实施的《浙江省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办法》指出,新建、改扩建和维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部门的审批意见和设计单位的设计要求,进行科学建设。严格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凡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扩建校舍的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危险性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中小学将学生宿舍、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列为重点监控部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