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制为西部教育带来新希望
2006年的春天,尽管春寒料峭,但对于西部农村孩子来说,这个新学期却格外温暖,因为从今以后他们上学再也不用缴纳学杂费了!
这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又一项重大决策——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它犹如一声春雷,光照天际、声震神州!亿万农民为之振奋,教育工作者为之欢欣,所有受益的农村孩子更是心花怒放。
新机制提出,在2006至2010年5年内,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将累计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2182亿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我们学校今年一张收费单都没开,这是新学期让我最开心的一件事。”今年2月18日,陈后灵,这位重庆大山深处石鞋中学的校长说起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时,满脸笑容:“说实在的,孩子拿着明白卡回来,我还不敢相信会有这么好的事,开学才知道,果然不用交钱了。”在石鞋镇,一些家长高兴地跑到学校门口去放鞭炮、舞狮子。
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落实改革资金133亿元,各地落实改革资金77亿元。这一政策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5000多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辍学的农家娃得以重返校园。农民的教育负担得到了切实减轻,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
新《义务教育法》铸就义务教育发展里程碑
2006年6月29日,一个重大事件将永载教育史册,那就是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高票通过。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使我国义务教育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掀开了崭新的篇章。
新修订的法律更加强调了各级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分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农村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的范畴。
新《义务教育法》成为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指路航标,也大大推进了西部“两基”攻坚进程。今年9月1日新法正式实施后,神州大地掀起了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新高潮,各级党政部门依法履行政府职责,落实义务教育公共财政经费保障体制,切实推进均衡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义务教育管理与监督……义务教育向着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党和政府推出的一项项新举措,犹如一道道和煦的阳光,温暖着西部农村孩子和他们的家庭,也照亮了西部“两基”攻坚的征途。
但是,面对2007年要全面完成攻坚任务的宏伟目标,前面的路途仍然艰难:
截至目前,西部地区还有近百个县没有实现“两基”,而这些地区都是条件最差、攻坚难度最大的;已通过验收的县,也面临着艰巨的巩固任务;
寄宿制学校建起来后,配套设施需要继续完善,学校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两免一补”让无数农村孩子重返学堂,但仍然有很多的贫困家庭学生还需要资助;
远程教育在设备基本配齐的情况下,如何使用、如何用好成为当务之急;
如何补充新的合格的农村教师,提升现有农村教师素质,更是需要持之以恒加以解决的问题;
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初中生辍学问题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
要想攻克最后的堡垒,在2007年保质保量地完成西部“两基”目标,任务还很艰巨,困难依然不少。
但是,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有广大西部地区人民群众作强大后盾,有各级政府的不懈努力,有相关部门和教育战线员工的倾力奉献,我们看到,决胜“两基”的曙光已经出现!我们坚信,让西部所有农村孩子都享受到良好教育的宏伟目标,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够实现!
放眼望去,在神州广袤的西部,昔日荒凉贫瘠的土地春风吹过,孩子们欢快地走进学堂。孩子们的脸上,绽放着灿烂的笑容;他们的脚下,是孕育着希望的成才之路!(记者
续梅 符德新 王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