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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成绩22日公布
2006年11月22日 07:49:32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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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今天发布公告,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2日公布。司法部已向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发出通知,委托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应试人员可从11月22日中午12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 )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

    经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国家对法官、检察官、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确定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25分。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核查分数的书面申请。(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 记者王亦君)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12月1日起可申请法律职业资格

    新华网达到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应试人员,应自2006年12月1日起20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并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公告要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应当如实填写《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供审验:

    (一)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二)身份证及复印件。符合放宽报考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由受理申请机关审验后退回)及复印件;

    (四)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阅读全文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60分

    新华网: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确定为360分。21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事项发布了公告。>>>阅读全文 

     今年司考报名考生达27.8万余人 比去年增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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