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从明年起黑龙江省各地重点高中招生将实行“配额制”——高中将把招生指标按照不同比例分配给普通初中。据称,以往完全按照分数高低录取,一些教学质量相对滞后的农村学校的学生到重点高中上学的机会相对较少;部分地区“择校”现象严重。(11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
不可否认,“配额”的好处是保证每所初中的学生都能按既定比例进入重点高中学习,从而对教学质量相对滞后的农村学生有所弥补,同时也在理论意义上遏制了初中阶段的择校现象。但在我看来,“配额制”恐怕要远远小于其理论意义,乃至于“理论向左走,实际向右走”。
可以说,“配额制”不过是掩盖了教育的不均衡。任何一所初中的学生,在未考试前就已经被“按一定比例”升重点高中,于是所有初中都被定了“格”。教学质量滞后的学校可以依然滞后,反正旱涝保收,能进入到重点高中的学生是按比例定下了的。由此,教育部门改善教育资源“贫富差距”的积极性和紧迫感,可能在“配额”里被麻痹。
而在制度设计上,“配额制”存在着明显缺陷。其实,“配额制”改整体竞争为局部竞争,招生指标的分配就很难做到真正公平,而各初中分得的指标虽然是确定的,但学校学生并不确定——既然能有“高考移民”,当然也能有“中考移民”,一些好学校的、但成绩并不拔尖的学生可能会选择到整体成绩相对较差的初中就读,于是择校不是没有了,而是倒过来“逆择校”了。
同时,另一些考生,他们考了足够高的分数,却因为指标的问题不能如愿入学。他们的教育公平又由谁来保障呢?所以说,起点就不公平的“配额制”,又怎么能保证公平呢?粗暴地干预竞争显然不是办法,真正有效的应该是努力做到教育资源的分配公平。只有教育资源分配公平了,农村学生才能得到最根本地弥补,择校现象才能得到最根本地遏制。(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