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聚焦  特别报道  教育时评
出国留学  校园广角  校园文化
 科技要闻  考古发现  自然环保
科技生活  产业市场  宇宙奥秘
 职场动态  白领一族  招聘信息
求职手册  薪资行情  海归市场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考生严重违规十年禁考“注会”
2006年08月30日 07:48:59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注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9月10日起实施 

    昨天(29日),财政部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其中规定,有伪造单科合格成绩凭证或者合格证书行为的考生,最高将受到10年禁考的处罚。该办法自2006年9月10日起实施。

    财政部新闻办有关人士介绍,针对应试人员,该办法根据违规行为的不同情形,设定了3年、5年、10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等多种处理措施。此前,在财政部相关处理应试人员违纪作弊处罚的规定中,仅有对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应试人员取消两年考试资格的规定。

    该办法还增加了对违规试卷、违规考点的认定和处理的条款。在处罚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方面明确指出,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考试工作人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官方统计显示,中国自1991年举办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以来,共有500多万人次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其中,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全科考试的人数达到12.58万人。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年均报名人数为60万人左右,今年已有56万人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赵鹏)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注会全国考试违规处理办法》9月10日起实施
· 加国安省注会协会颁奖学金 两华裔脱颖而出(图)
· 中国注会协会答支持取得境外助会资格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商亮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读 书
 
收 藏
 
 
新华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