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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招办发布2006年高考招生政策
2006年05月17日 14:57:10  来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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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辽宁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6月7日起开始进行;高考照顾录取政策不能兼得,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享受降分投档照顾,军工专业可降分录取。

    日前,省招办公布了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时间安排,及招生、录取的相关政策。

    2006年我省高考实行在反向小综合会考基础上的“3+小综合”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分为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各科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小综合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今年我省高考外语科仍设听力部分,听力部分占30分,但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去掉听力考试的内容,对其余试题分数总分加权为满分150分(即将考生外语试卷听力考试以外试题卷面原始总分乘以150/120)。录取时听力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

    外语考试语种分英、日、俄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录取

    外语类不单独划线

    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四科总成绩划定。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建档分数线按语文、数学、外语、小综合四科总成绩划定。提前录取本科院校,除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规定及在招生章程中有明确说明的按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外,均按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录龋提前录取专科学校单独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国防生招生按学校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录龋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实行A、B两段录取,均执行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外语类专业录取不单独划线,与其他类专业同时划线录取,不另划外语单科分数线,由学校按相关科目自行掌握。对于既招文理专业又招外语专业的院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和上述规定投档办法投档,对于外语院校则按各语种招生计划数和上述规定投档办法投档。如日、俄语种在线上完不成计划时,可降低20分录取,再完不成计划,参照考生志愿,从报考英语的考生中补足缺额。

  2006年普通高考时间安排

科目 日期 时间 6月7日     6月8日  6月9日
9:00-11:30     语文、汉语文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朝语文、蒙语文
15:00-17:00   数学      外语

   照顾录取政策 考生不能兼得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种按政策加分、降分提供档案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其他加分、降分政策不可兼得。按政策享受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各录取分数段上均享受同样的待遇。凡符合加分、降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必须于高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截止到5月25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项目分值。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生的照顾录取政策待定。

    ■降分投档

    烈士子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由省侨办统一开具“三侨考生”证明信)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录取时,总分低于所报学校调档分数线10分以内的,可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龋

    ■优先录取

    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员的应届毕业生、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人民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录取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龋

    ■降分录取

    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校军工专业的非定向计划招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低投档分数线,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但最低分数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

    调档不超计划数120%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高等学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的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政审、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公安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计划招生数的120%;在面试、军检、政审合格考生中,军队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省招考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处理。省招考办组织实施向高等学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 (记者 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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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商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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