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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官员:"十一五"规范教育收费"三管齐下"

    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于2006年4月28日在人民网举行“回顾‘十五’辉煌成就、展望‘十一五’美好前景”网上系列谈第六场——“规范教育收费”网上谈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主办,人民网、新华网、央视国际网、光明网、中青网共同承办。

    这次活动的主题为“规范教育收费”。座谈会将重点围绕规范教育收费的意义、近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十一五”期间规范教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讲解,并回答网民提问。 [全文] [实录]


 两会直击教育热点  教育收费

                            刘金平:50岁,山西古县人。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地球物理系,留校后担任教师、北大党委办公室秘书。1984年9月后,在中纪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常委办公室主任;1994年6月任办公厅副主任。1996年12月任天津市大港区委副书记。1998年3月任中纪委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正局)。2000年4月任中纪委离退休干部局局长。2003年4月,任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2004年1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 [详细]

   

   施泽华:49岁,现任中央纪委纠风室副主任、国务院纠风办机关组组长。高中毕业后曾下过乡,扛过枪,进过疆。毕业于新疆大学中文系语言文学专业。在部队从事宣传、新闻和党务工作。1995年转业到中央纪委、监察部驻交通部纪检组、监察局工作。2005年通过竞争上岗到中央纪委纠风室、国务院纠风办任现职。 [详细]


                           苑广睿:40岁,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先后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部科学研究所、中央财经大学,曾在美国加州大学、哈佛大学进行合作研究,现为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专家咨询成员、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国土经济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现任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多年从事财经管理与政策研究工作,多次参与国家重大财经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同时,结合实际业务工作,注意坚持财经理论与政策研究。先后发表了“论财政政策相机抉择” 等五十余篇论文,主持了 “中国宏观经济与财政政策研究”等多项国家科研课题,撰写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等多篇专著和合著。 [详细]

   

    董志明:48岁,天津市宁河县人。1982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会计系。1982年至1988年先后在一机部、机械部、机械委财务司、经济调节司任科长、经济师;1988年至1993年任国家物价局物价检查司副处长;1993年至今在国家计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工作,任副处长、处长,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助理巡视员。 [详细]

 

    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刘金平今天在人民网举行的“规范教育收费”网上座谈会上表示,我国现阶段教育发展有三大矛盾比较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刘金平指出,中国是穷国办大教育,教育发展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村教育薄弱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他指出,我国现阶段教育发展有三大矛盾比较突出

  

    一是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
    二是教育的发展速度与财政投入增长速度的矛盾;
    三是在教育大发展的同时,很多应该配套的保障措施还没有跟上,有些管理措施也不到位,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教育收费不规范,甚至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出现乱收费,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全文]


 

    中纪委纠风室副主任施泽华今天在人民网举行的“规范教育收费”网上座谈会上表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形势依然严峻,将采取四大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一、继续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七部委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广泛调动各个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审计、监察等部门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努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保证治理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对治理工作的认识。

  

    三、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体系。一是加强教育。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抓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的同时,也要发现正面典型,弘扬师德高尚的优良传统;二是完善制度。认真落实已经制定的许多相关的政策规定,抓紧制定出台《违反教育收费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做到处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三是强化监督。近年要把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作为民主评议行风的重点,强化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力度,坚持联合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相结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决不姑息,一查到底,对查实的乱收费行为该曝光的曝光,该处理的处理,该追究责任的坚决追究责任,保证监督落到实处。

    四、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向纵深发展。 [ 全文]

 

    中宣部宣教局会同教育部、发改委等部门,今天在人民网举行“规范教育收费”网上谈活动。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谈了教育部“十一五”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七大设想。

    1.要坚持两个“三管齐下”的工作思路。第一个“三管齐下”树立“三条线”作战的思想:一是加大教育投入;二是规范教育收入的政策体系;三是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第二个“三管齐下”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治理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2.要统筹兼顾,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展。

    3.要切实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要进一步落实教育有限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争取各级政府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发展教育、依法保证的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为从根本上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创造条件。

  

    4.要严格规范的义务教育的阶段学校的办学行为。

    5.要建立和健全学校的监管的长效机制。

    6.要加强法制建设。要紧紧抓住《义务教育法(修订案)》颁布的契机,加强对教育系统广大干部的教育工作,提高我们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同时,要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费,使学校的收费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7.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要大力的宣传国家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鉴定决心,广泛宣传教育的收费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大张旗鼓地选择依法办学、师德高尚、勤俭办学、 [ 全文 ]



 新华网友:
    请问,小学的初中义务教育阶段收“借读费”“选校费”是不是定为乱收费的范畴?现在很多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是这样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收择校费,但可以收“借读费”、“选校费”如何杜绝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文字游戏? 


   [刘金平]:根据国家现行的政策个义务教育的阶段的“借读费”与“选校费”是有本质区别的“借读费”是国家的政策的允许的收费,而“选校费”是则属于乱收费,“借读费”是指义务教育的阶段的适龄儿童、少年的因家庭的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问题需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的义务教育,按照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的借读费用,“借读”关键在于借,具有被动性,有居住地的教育部门为学生指定就读学校。

 人民网网友:
     有些人认为,导致目前教育乱收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教育投入不足,请问:近几年财政对教育投入的情况如何?财政部认为教育乱收费的根源究竟是什么?是否因为投入不足? 


    [苑广睿]:谢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已经建立了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机制。

 中青网网友:
     何时才有一部完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出台?

   [董志明]:教育乱收费问题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问题,会随着管理的规范,监管力度的加大,投入的增加逐步得到解决。

 中青网网友:
     目前教育乱收费有哪些表现形式?哪一种形式最普遍?


   [施泽华]:从群众反映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教育乱收费的表现形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类:一类是生存型的乱收费。有的地方政府由于对教育的认识和重视不够,以及经济不发达等多种原因, >>>>> 更多

新华网教育频道 成岚 商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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