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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新华网 (2005-11-18 13:54:04)
稿件来源:新华每日电讯2版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李薇薇)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意,确定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分数线为330分,使用民族文字应试的民族考生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记者从司法部了解,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为24.4万人,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21.9万人。目前,全国共有31664人达到合格分数线,占参考人数的14.39%。港澳地区共有4人达到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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