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频道 >> 新闻中心滚动 欢迎访问新华网 新华网 全球新闻网  

高校必须将学费收入10%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
新华网 (2005-05-10 18:38:00)
稿件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5月10日电(记者吕诺)高等学校每年必须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专款专用,通过各种方式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其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入学或中止学业。

    这是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的。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关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当前,要特别重视加快推进按新机制、新政策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工作。同时,高等学校要教育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学生,在认真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后,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促使这类学生按规定缴纳学费。(完)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查看评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本稿
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请注意: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新华网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
·您在新华网留言板发表的言论,新华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新华网新闻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如您对管理有意见请向留言板管理员反映。



相关新闻  
 
教育部等就做好今年高校收费工作发出通知(2005-05-10 18:14:36)
中国的和平崛起与亚洲的新角色(2005-05-09 16:57:41)
读透北京高校招生章程必须掌握8个关键词(2005-05-09 15:37:56)
男生女生的八个瞬间(组图)(2005-05-09 13:40:12)
广东高校出台重金奖励政策 吸引优秀考生(2005-05-09 11:47:47)
小事让宿舍兄弟疏离 友谊难道如此不耐磨?(2005-05-09 09:27:36)
禁含“爱”的歌曲登台就能防止学生早恋?(2005-05-09 08:38:50)
学生户口寄存高校 过期办理会加大校方负担(2005-05-06 16:11:40)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
 
----
 
新华网新闻检索





版权所有:新华网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新华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