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婚姻 “不禁止”决非“提倡”
学校不提供家庭生活的物质环境
《法制日报》记者:这个规定出来以后,在校学生如果符合《婚姻法》规定,有没有告知学校的义务?
孙霄兵:关于这次在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当中,关于学生婚姻的问题,我认为要有进一步完整的理解。首先,学生在涉及婚姻的时候,必须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所规定的年龄和条件。不是说是个大学生,就可以结婚。第二,我们说没有涉及结婚的问题,是因为《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成年人的一种权利和自由。没有规定,并不等于我们提倡。我认为从教育者的角度或者是教育部门或者学校的角度,承认他有这样一种权利,和提倡还是有区别的。我认为这里也要明确的给大家讲一下。他有这个权利,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能限制,但是从大学生本身来讲,也要以学习为重,要妥善的处理好学习和婚姻、家庭的关系。因为,我们认为在大学期间,同学们还没有一个婚姻的基础,也没有经济的基础。所以,我们认为还是不提倡结婚。但是,我们在规定里面不禁止。我们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认为我们不提倡这样一个问题,这是作为教育者对学生的一种劝告。我想从这两个方面来掌握这样一个精神。
《法制日报》记者:您说不提倡也不禁止,就带来一些问题,结婚很明显要享受结婚以后的权利,比如夫妻生活在一起。但是这里规定,学生要进行集中管理,这里有一些矛盾。
孙霄兵:这里没有矛盾,我们没有禁止,但是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我们学校没有义务给他提供完成他婚姻以及实现家庭的一些设施,这样一些设施完全是民事范围的权利,只能在自己民事权利范围之内实现。那么,学校作为一个公共的教育机构,现在还不具有为学生提供结婚或者组织家庭的设施的条件,法律也没有这样的规定。我想,新闻界的朋友们,对这个问题一定要正面的理解、正面的报道。教育部门和学校管理工作者进行长期的研究,认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就不要更多的去干预、去制止学生结婚的权利。但是,同时作为管理者来说,作为教育者来说,他有一个劝导的责任,这是作为一个基本权利要注意,不要去禁止他。另外,我们还要劝告他,不要提倡滥用这样一种权利。
林蕙青:我再补充一下。我很同意刚才孙主任的观点。前一段曾经有过讨论,如果放开的话,大学生会不会很多人都结婚,会造成一种新的管理上的问题。其实,这个担心,我们认为是没有实践基础的。因为对于当代大学生,我们还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总体来讲还是非常理智的。我们前一段调查了70所高校,尽管我们学生管理规定没变,但是在国家的一些法律、法规,甚至我们教育内部的规定,都已经做出了重大的实质性的突破。比如说,《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开始实施,就不需要单位再开介绍信了。另外,我们的高考原来规定是未婚25岁以下,2001年这条规定我们也已经废止了,允许任何年龄段的人、不计婚姻状况的人参加高考,到大学学习。这样一些重大的制度和规定上的突破,使我们学生管理在现实中已经有所突破已经有所突破。我们统计下来,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之后,大学生申请结婚的70所学校不过万分之一,大学生会作很理智的选择。所以,有人担心会不会因为这一条放开以后,会有很多的学生结婚。我们认为,从现实层面来看,我们还是有理由相信当代大学生可以作出理性的选择。
《北京晨报》记者:刚才关于大学生在校结婚限制的问题,关于大学生在校生育的问题,我们是在新规定如何规定的,尤其针对一些研究生和博士生是怎么规定的?
张文:这个问题和结婚的问题是相关联的,同样在新的规定里面,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具体的规定。这就是说,这是两个法律范畴的规定,结婚以后如果怀孕需要生育的话,按照规定当中跟其他的情况一样,如果你不适合了,你该休学就休学,这里有一个余地。同样和两个司长谈到了一样,在学习期间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应该希望他们作出一些理性的选择,在学习期间无论是他的基础和主要的精力来讲是应该好好学习。如果怀孕的话,没有像过去说的怀孕要退学,如果身体不适合在校学习的可以休学,就是她留余地了。刚才孙主任说,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给提供的环境是学习的,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你可以休学,像怀孕的情况。但是,学生没有义务和法律规定跟其他和这个相关的各种服务,这个是没有规定。比如说,刚才有一位记者谈到关于住房的问题,这不是学校的问题。相信广大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会理性的选择,因为他学习期间更重要的是为自己积累知识,将来才能真正的成家立业。林司长谈到,这个问题不是通过这个规定放开了,这几年已经做的修整,包括研究生结婚。天津有一个大学生结婚,媒体做了大量的报告,其实这不是一个正确的导向。从学校来讲还是家长来讲,都希望学生好好的学习,将来有机会更好的生活。希望媒体在这个分析有一个正确的导向。
孙霄兵:大家非常关心结婚的问题,不知道诸位是不是在大学期间就有这个方面的考虑和实现。我们这里讲的一句话,大家不要误会,我们根本出发点是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因为,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当中,有一个和他身心相适应的一些行为。如果你的学业没有完成,还在学习阶段,过多的考虑这些问题,对自己的发展和权益的保护是不宜的。因此,作为教育者有义务把这样一种道理告诉大家,我认为特别是对于女学生,这是我个人的意见,不要轻易的考虑结婚、怀孕、生育这样一些问题。因为,如果一旦今后自己的生活不是按想象的那样,会带来很大的心理方面的创伤,还容易导致学业的影响。所以,我们是一个很好的出发点,希望大家完成学业。当然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们也没有禁止,这是体现人性化的观点。但是这里只要把道理讲清楚了,这里没有太多的文章可做。所以,我们新闻界的朋友们,不要老去关注这个事,弄得很多大学生纷纷要求结婚。我想这不是你们所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