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教育乱收费:官方结论与民众感受为何不同 |  |  | | www.XINHUANET.com 2005年02月28日 15:04:03 来源:了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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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策划:整治乱收费 只望上学不再“难”
2004年末,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宣布 ,经过对北京、云南等12个省、直辖市的督察,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4.75亿元。而2004年初,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治理结果是,共查处教育违规收费8.53亿元,清理违规收费6.39亿元,处理责任人2488人。
据介绍,2004年的上述督察涉及54个市、县(区)的21所高校、62所中学和60所小学,查处的教育违规收费数额仅为上年的55.7%。同时,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办公室8月~11月共受理了民众举报电话1857个,也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6%。由此,刘金平给出了这样的结论,2004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稳步推进,教育乱收费得到了有效遏制。
“有效遏制”难以让民众接受
对于这个“治乱”的官方结论,且不说仅仅来自对百余所学校的督察,似有以偏概全之嫌,至于广大民众拥护、满意与否,还得从一年前教育部部长周济的相关分析说起。当时,他认为教育乱收费有三种情况:生存型,即一些地方在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乱收费来维持教育运行;发展型,即有些学校希望借乱收费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育质量;腐败型,即一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以权谋私。
先看生存。2004年的最后一天,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联合公布的《2003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披露,200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比上年减少了0.04个百分点,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也比上年下降了0.08%。可想而知, 在政府提供的教育经费仍不足以维持教育运行的那么多地方,不搞违规收费几乎是天方夜谭。
再看发展。十分有限的基础教育经费得不到合理配置是一个“顽疾”。比如城乡之间的中小学、城镇与边远地区之间的中小学、重点与一般中小学之间的经费差距甚大。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林崇德举例说,为办好重点校,上一届政府曾给北京五中投资两亿元,给八十中投资三亿元。事实上就北京一般中学的标准,三亿元可以办30所初中了。在很多学校基本建设差强人意的情况下,这样的决策有什么科学依据呢?北京理工大学研究员杨东平也认为:“政府多年来大力扶持重点校,已成为复制现实社会差距的利器。”只要重点校以昂贵的择校费大大加高升学门槛,使普通学校的多数学生利益受到损害的现实不改变,就难有对乱收费的“有效遏制”。
三看腐败。许多地方重点校超越政策底线招收择校生的“寻租”行为持续数年,于今为烈。2004年,华东某经济欠发达县两所重点高中招生2400多人,规定中考成绩高于720分可不交助学费,其余均按所差分数分档收费。结果竟有2300多人分别交了1000元~7000元不等的助学费。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重点校收取的高昂择校费被纳入当地政府的一大财源已成为公开的秘密。2004年,西南某县政府居然下发文件称,只有完成择校收费的中学,才可能得到财政拨付的经费。重点校竞相乱收费得到政府的鼓励,这种现象在中央督察的百余所学校之外普遍存在,“有效遏制”不过是一种自说自话罢了。
民众的感受总是最直接的。他们对政府“治乱”的效果评价不佳,自有乱收费猖獗的蛛丝马迹加以证实。比如重点校的教师收入一般是普通校教师的一倍左右,高出的部分不会是财政拨付的,肯定来自收费所得,而按现行的“三限”政策收取的费用,不可能维持教师那样水平的收入,结论自然是重点校无一不是在超“三限”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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