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最引人注目的,让国人争论不休的经济案件中,“河北首富”孙大午因“非法集资罪”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四年缓刑,而另一位重磅级的民营企业家,现年31岁的胡志标,便没有如此幸运了。他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这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旷日持久的诉讼,从2000年4月18日胡志标被羁押开始,到2003年6月19日判决,用了三年零两个月。
1995年,胡志标以80万元起家,仅用了两年时间,就将一个作坊式的VCD装配公司,扩张成一个年产值超20亿元的集团公司。在胡志标如日中天的1998年,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中国VCD的产量就已经超过了5000万台。这是一个让全世界发怵的数字。中国的VCD产量已占有全球产量的90%,中国出口的VCD都比除中国外的全世界其他国家的产量总和还多。胡志标可以说是这一辉煌的标志性人物。
现在看来,归根结底,胡志标的致命之处在于,爱多公司货款回笼速度迅速减缓,资金链的断裂,导致胡志标身败名裂。
胡志标案、孙大午案所揭示的申请贷款难、股票上市难、发行债券难,这“三难”正是中国民营企业普遍遭遇的彻骨之痛。如果没有银行的支持,民营企业的诞生、成长,民营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都让人忧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