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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令”缘何成学费涨价“护身符”
  新华网 (2003-08-20 11:04:2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8月20日电(记者  朱峰、李俊义)一边是政府好心发布限价标准制止学校乱收费,一边却是学校在限价范围内学费高涨引起众人不满。今年河北省各中学的暑期招生中,就出现了大量这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迷局。

  7月下旬,河北省保定市一位考生考上本市第一中学,其录取通知书上要求“交费1.8万元”,而往年的价格是9000元,学费在一年后足足涨了一倍。当这位考生第二天持录取通知书到一中报到时才知道,学校竟以291分为线,291分收费9000元,在此基础上,少1分加收1000元,收费直至2万元封顶。

  无独有偶,在河北省张家口市一所私立中学,考生在7月15日报名只需交费1200元,但是如果在7月18日报名,那就需要交7500元,3天凭空涨了6300元。对于收费标准的变更,该校负责人解释,当时在学校的招生问题上估计不足,收费标准定得比较低。但学校在报名期间,看到报名的学生很多,而学校在招聘教师、建设校舍等方面的开支太大,因此将收费标准做了一些调整。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一所中学,该校几名初二学生的家长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反映,去年孩子上初一报名时,学校许诺一年的学费是2600元。到今年暑假时,学校突然提高了学费标准,一下变成了4400元。学校这一做法引起了许多家长的不满,为此,该校上百名学生家长多次到石家庄市教育局上访。据一位家长说,他和妻子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才1000多元,当时选择这所学校看中的就是学费不高上得起,现在一下涨这么多,他根本无力承受。更多的家长是感情上无法接受,觉得学校欺骗了他们,有家长这样比喻,好比买票坐上火车后,突然列车员告诉乘客,车票涨价了,要求补齐,“这能让人接受吗?”

  虽然家长们怨声载道,但记者调查后却发现,这几所学校的学费暴涨,并没有违反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公立学校,收取高学费的范围无一例外地指那些择校生,私立学校的随意性就更大,而上面的例子要么属于公立学校的择校生,要么属于私立学校招生。河北省教育厅2003年向社会发布了河北省大、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其中规定,择校生基本收费限额为:设区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2万元,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1.2万元,一般高中不超过6000元。然而,这个本是为治理教育乱收费而发的文件,却成为一些学校学费涨价的理由。石家庄市这所中学学费的涨价,也是经过石家庄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批准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孩子从上幼儿园到上初中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和小学坚持就近入学原则,一般不准招收择校生,即使接收择校生也必须符合条件。但家长常常对就近的学校不满意,担心耽误了孩子的前程,于是宁愿高价转投他校。这样一来,自然而然抬高了一些学校的入学门槛。

  但一些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收费应该考虑到学生家庭的承受能力。河北省制定2万元最高限价初衷是为了制止乱收费,但在操作的过程中不见降价反见涨价,类似于1分1000元的标准,3天涨了6300元的事实,乃至学费从2600元涨到4400元的现象,这么高的涨幅到底是怎么算出来了,难道学校说咋样就能咋样吗?如此不透明的学费高涨,真的让他们很困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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