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48公司推出“搜索助手”刚刚一年,就因其被指恶意修改其他网站的搜索页面而引起“公愤”,接连成了被告。记者昨天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一审认定8848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分别向百度、搜狐、中搜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16万多元。
8848公司在去年年底推出“搜索助手”,该软件为免费下载的搜索软件。但推出不久,搜狐、百度、中搜在线三家公司便分别将8848网站告上法庭。三原告都诉称,安装了“搜索助手”的网民在使用他们网站进行搜索时,搜索页面上竟增加了Google、新浪、网易、中华网、Tom、8848等多家搜索引擎的链接,而且系统运行缓慢,网页上还出现与搜索主题不相干的微缩图形,引起广告客户的不满。此外,用户要卸载该软件必须通过专业技术人员。
他们认为,8848的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损害了其商业信誉,同时侵犯了其搜索结果页面的著作权,3家原告共索赔110多万元。
8848公司则辩称,“搜索助手”只是搜索引擎的一个辅助软件,安装后搜索结果页面有所不同,是为了让用户更方便更快捷地搜索信息,添加一个类似于画中画的功能,不存在侵害著作权,而且还增强了原告搜索引擎的功能,且该软件还是免费提供的,客户可自愿选择是否安装,这是一种互利双赢的行为,所以,不认为自己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中院认为,8848通过其“搜索助手”软件,未经许可在搜索页面上增加搜索导航的链接、缩略图及非本网站信息等内容,强行实现自己的意志和操作指令,违反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破坏了三原告的商业运作模式和竞争力。8848在别人的搜索页面上增加了导航服务,使访问者在别人的页面上能够轻易地访问8848或者其链接的网站,极易引导或带走原告网站的访问者,直接损害了原告网站的经济效益。
法院据此认定,8848已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侵犯了三原告搜索页面的著作权,因此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连续10天在其网站首页向三原告道歉,并分别赔偿搜狐55.2万元、百度50万元、中搜在线11万元。 (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