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第一案”中的权利博弈与平衡

    “人肉搜索”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公民行使监督权、批评权的体现,网民将涉嫌违法、违纪或者道德上存在严重问题的人或事件以及相关信息公布在网上,由网民们自行评判,如果行使得当,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但是,这种监督与批评不能过当,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 全文

 

“人肉搜索”的罪与罚

    网上“人肉搜索”的本质是对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整理与再传播。对于侵入他人电脑获得不公开信息的,则已经有相应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进行规制。个人信息更大程度的公开,这是信息社会的大背景下,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享受发达的信息带来的便捷、充分了解他人和社会的信息的情况下,不得不作出的牺牲。 >>> 全文

 

谁来管管可怕的“人肉搜索”

    人肉搜索是网民自发的行为,从整体上看,体现了人们对正义的追求。然而,“人肉无敌”的背后也有隐忧。从本质上讲,人肉搜索属于一种民间的调查行为,无人予以监督,网友也就无需对发布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这样很容易造成“误伤”。 >>> 全文

 

网络表达如何拒绝“暴力”

    在现代法治社会,与对某种有争议言行的道德谴责相比,普通公民的隐私权显然处于更高的保护地位。包括“人肉搜索”在内的各种网络表达方式,尽管是公民言论和信息自由的表现,但也要遵守底线,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 全文

 

“网络暴力”何时休

    诚然,互联网的出现有助于维护公众的知情权,但也是一把“双刃剑”。一连串类似事件提醒我们,有必要划清言论自由与侵权之间的界限,对于侵权的网上言论,要有一套有效的机制进行监督,使侵权者无法逃脱应负的法律责任。无论用匿名还是真名,人们在行使个人自由权利时,都不得侵犯他人的同等权利。原因很简单,当你以道德的名义高举起侵权之剑时,说不定下次这把剑就会落到你头上。 >>> 全文

 

“人肉搜索”:价值分享还是网络暴力?

    人类的漫长历史中,物质匮乏曾经是不变的关注重心,但技术革新以来,随着生产的丰富,另一个问题也开始凸显出来:信息泛滥。信息的爆炸,使一个曾经微不足道的小事件,都能超越时间、跨越边界,成为全球密切关注、分分秒秒都在被人掂量的大事件。所以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已经不止于有限人群间的交往关系。分散的个体联结成了一个个网点,在全球网络中,不同的观点和价值在这里互动,理性和非理性在这里交织,无数不同的人由于一个事件而产生碰撞,有的碰撞诞生了新的认同,有的碰撞激化了矛盾……这就是我们今天的网络社会。 >>> 全文

 

正视“人肉搜索”的双重效应

    “人肉搜索”从形式上讲,是一种高于百度、谷歌等机械搜索的智能搜索,也是一种基于大规模、大范围集体协作与共享的网上活动。如果得到正确的引领,可起扬善之功,比如锁定造谣生事的小人,也可以找寻震后失散的亲友们、稀有血型的匹配者……如果缺乏法律约束和健康引导,其为虐之害也不容小觑。网络舆论空间每天都在发展,如何及时科学有效地加以引导,应是一个与时俱进地加以应对的课题。 >>> 全文

 

不妨期待“人肉搜索”自发形成秩序

    那些认为必须对“人肉搜索”专门立法的人,表面上看是“法律至上论”者,而实质上却是“法律怀疑论者”。他们怀疑,刑法关于侮辱、诽谤之规定,民法关于侵权的界定,无法面对网络社会出现的如“人肉搜索”等新事物。而事实上,法律是一个抽象而又弹性的科学体系,对于社会变化具有巨大的适应性,它应该允许社会在不动摇法治大厦根基的情况下,让新事物自发形成新秩序。 >>> 全文

 

“人肉搜索入罪”只能是个笑话

    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无处不在,那么这种行动搬到了网络里,怎么就变成了犯罪呢?在一系列的著名的人肉搜索事件里,真正涉嫌犯罪的不是人肉搜索参与者,而是那些利用工作便利和权限透露本该保密的信息的那些人,譬如利用了银行、电信、公安户籍管理这些资料系统的人。因此要规范的是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而不是人肉搜索本身。 >>> 全文

 

你愿意成为被搜索的“人肉”吗

    孔子曾经说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我们永远不能以道德的方式来促成道德,以正义的方式来实现正义,那么网络所呈现的仍只是一个社会的丛林形态,而非法治形态。在法治社会,法律是最底线的道德。这不仅是每个人的底线,也是“人肉搜索”这种社会行为方式应当秉持的底线。代表现代科技文明的网络,需要每个人从硬盘深处、从骨子里去掉一些残存的道德毒素。 >>> 全文

 

“网络暴力”愈演愈烈,挑战道德底线

    “网络舆论暴力”的现实存在,反映了目前我国网络道德与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面对网络舆论,应该主动应对,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加强对提供“人肉搜索”的网站、“赏金猎人”、跟帖邀功者以及信息数据处理者的管理,要制定明确的制度、规则、技术手段以及尽职尽责的管理人员,保证信息的“非暴力性”。 >>>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