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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追问]安之顺煤矿的“病”咋治?

2014年08月18日 09:00:40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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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安之顺煤矿透水事故被救矿工(视频截图)

    新华网评论员 任俊明

    8月14日下午1点10分左右,黑龙江省鸡西市安之顺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截至16日,仍有16人被困井下。因涉嫌瞒报被困矿工人数,发生事故的安之顺煤矿矿主和值班矿长已经被刑事拘留。(8月16日新华网)

    目前虽未有关于这起安全生产事故的最终调查结论,但从各方报道反映的情况看,人祸的可能性更大。据报道,安之顺煤矿管理不善的问题在几年就曾经被披露过。据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关于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情况的通报》显示,该煤矿雨季水害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完善之处,具体是指“雨季水害防治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简单,领导值班责任制度不健全”。一语成谶,安全生产意识的淡漠,安全监管部门的失责,是透水事故发生的直接诱因。

    既然早已查出问题,为何安之顺煤矿还未进行整改?另据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安之顺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已经过期,为何还能投入生产?这些问题都需要严肃调查。此外,煤矿雨季水害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完善之处的并非一家,城子河区企源煤矿、城东煤矿等都存在类似问题。对于这些煤矿,当地监管部门不能再袖手旁观。

    纵观近些年发生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生在小煤矿上。因此,国务院出台意见,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这无疑是治理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对策。但在执行过程中,各方由于利益的驱使,对政策的执行并不彻底,甚至阳奉阴违。拿安之顺煤矿来说,其设计生产能力为6万吨,属于政策规定范围内的“重点关闭9万吨/年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如果政策执行到位,此次透水事故本可以避免。对于这样一个煤矿,有必要查查其背后的利益纠葛。

    安全生产是国家一直强调并着重治理的。对于这种以人为本的政策初衷,身负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不仅要尽责更要用心。我们不否认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尽监管职责存在困难或者阻力,但在人的生命面前,任何说词都是苍白无力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不容任何人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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