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迟到17年的正义,何止让人心酸
邓 喆
安徽蚌埠警方昨天宣布,17年前的区长助理于英生杀妻冤案告破,强奸杀人犯罪嫌疑人——当地交警武某某日前落网。百余天前的8月13日,安徽省高院再审以犯罪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宣判已服刑近17年的“杀妻案犯”于英生无罪,警方随即启动再侦程序。警方称,专案组克服多种困难,从嫌犯遗留痕迹物证中检测出DNA样本独特信息,经排查锁定嫌犯。(12月4日 《京华时报》)
对于这样的案件结局我们喜忧参半:喜的是,执法部门能实事求是、知错就改,于英生能沉冤得雪、终得清白;忧的是,执法部门酿成冤案、丧失公信,于英生蒙冤17年、前程尽毁。而人生能有几个17年,谁愿将生命里“丧失自由的17年”换“一声对不起和一笔赔偿款”?
据媒体披露,当年于英生案进入法庭审理程序后,其辩护律师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存在刑讯逼供的情节。但最终,34岁的于英生还是进了监狱,一呆17年。其间,老父亲去世了,带着遗憾与悲伤;儿子长大了,却变得沉默寡言。据办案人员说,现代化的高科技在破案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就算17年前的科技侦查手段远不如今天,如果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的工作能再细致、再严谨一些,悲剧是否就可以避免?[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