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网友称作“卢美美”,卢星宇感到“很伤心”。可是,在慈善组织工作并不一定都是在“做好事”,借慈善之名行牟利之实的并不鲜见。同时,年仅24岁的她能否管好数以亿计的资金,确实让人担心。
卢星宇说,执行主席“是一份责任,不是一个官位”。这个执行主席虽然不是官位,但却胜似官位,因为它有支配数亿资金的权力。卢星宇称,“实践证明,我有能力做好所承担的工作。”目前,人们并不知道事实究竟是什么样子,即使做得不算“失败”,焉知别人不能做得更“成功”?刚刚走出校门,既没有管理经验,更没有社会阅历,怎么能让人放心呢?
卢星宇表示,“为管理费而做慈善”属无稽之谈,因为她把多年积累的100万元红包都捐给了“中非希望工程”,甚至她去非洲的费用都是父亲报销的。但至少到现在为止,这些说辞都没有实实在在的证据。
卢星宇还说,她的梦想是做一名职业慈善家,要把“富二代”变成“仁二代”,而“中非希望工程”就是一个“仁二代”工程。理想不可谓不崇高,志向不可谓不远大,但要实现这些梦想,是需要能力和资格的。可是,她捐赠的100万元并不是她自己的劳动成果,她更不能一直到父亲那里报销慈善费用。其实,我是宁愿相信卢星宇是真的在“做好事”,而且她有“有能力”,但判断一个人不能光凭感觉,更不能凭自己的信誓旦旦,而是要经过必要的程序。那么,卢星宇如何才能证明自己呢?要证明自己确实是在“做好事”,就必须充分地公开信息;而要证明自己“有能力”,则应该脱离父亲的羽翼,与别人公平竞争。(盛大林 原题:卢星宇如何才能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