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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比赵作海案更恶劣
2010年05月18日 08:36:1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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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英锋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公安厅获悉,对“尉氏县公安局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河南省公安厅认定尉氏县公安局弄虚作假、谎报战绩。当地决定免去郑伟尉氏县公安局局长职务,调离公安机关;对负责该案侦破的副局长宋伟民免去其副局长职务。(5月17日新华网)

  纸是包不住火的,该露馅的终究露了馅。之前,针对网帖曝光的“抓精神病人抵杀人犯一事”,尉氏县公安部门曾给予了信誓旦旦、斩钉截铁地否定,我们早就怀疑这种否定是一种被人揭短后的气急败坏的抵抗,而今,伪装被扯碎,事实终于还复了它原来的样子,一起性质恶劣的错案假案追随着赵作海案的脚步涌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其实,抓精神病人抵罪的性质比之赵作海案更加恶劣。尽管抵罪的精神病人因病并未入狱,并未遭受过赵作海那样的苦痛,但是抓精神病人抵罪带有更大的主观恶意,如果说赵作海案的酿成还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客观原因,比如,赵作海与赵振裳的矛盾,赵振裳在二人打斗后的失踪,赵振裳失踪后在井中出现了无头尸,无头尸的DNA鉴定始终无果,赵振裳侄子对赵作海的不懈举报,等等,据此,赵作海还是有一些嫌疑的,办案部门选准赵作海进行调查也并非完全不符合情理逻辑。但抓精神病人抵罪就完全不同了,警方从一开始就明知精神病人不是杀人犯,但却昧着良心故意造假,以邀功请赏。在冷兵器时代,有统帅推出过以士兵斩获的首级数论功行赏的奖励政策,结果,有的军队邀功心切,向无辜的百姓举起了屠刀……现在我们再来审视抓精神病人抵罪邀功的行为,邀功者的心态与冷兵器时代割无辜百姓首级邀功的心态何异?精神病人虽然民事行为能力受到了限制,但是民事权利能力却是完整的,抓精神病人抵罪是对精神病人公民权明目张胆的践踏和伤害,而且,警方既然抓了人抵罪,也就意味着放弃了对真凶的追逐,纵容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罪莫大焉。

或许是种巧合,这两起轰动全国的冤假错案都发生在河南,而同时,我们注意到,从2004年起,河南公安机关就坚持“命案必破、挂牌全破”的工作要求。我们不清楚,近期在河南出现的错案和“命案必破”到底有没有关系。“命案必破”有利于震慑犯罪,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但我们担心,当“命案必破”给了警方办案的巨大压力时,当“命案必破”有可能影响一些警界官员的“乌纱帽”时,对案件实在无计可施又无路可退的一些警察可能就会铤而走险,不惜亵渎法治,制造冤假错案。

命案当然还要破,但是如何对破案进行考核则必须要有一个科学的机制,这个机制,既要让警方感受到压力,又不至于把警方总是压到宁可以身试法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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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窦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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