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一个高规格论坛上,一位国资委官员在被问到央企当上地王的问题时表示,“国企现在受夹板气!央企不挣钱,被批效益不好;挣钱了,又说不顾社会效益。”这位官员还反问媒体国企应该如何定位,并呼吁全国人大明确央企的定位。
中学政治课似乎早就解决了这位官员的问题——国企包括央企,作为一种
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因此,这位官员呼吁全国人大明确央企的定位,似乎有点无从说起。
我们在考量企业效益的时候,除了经济效益之外,社会责任也是重要的考量范围,如果仅仅是给自己盈利,不能创造社会效益,这样的企业,不管是什么性质,都不是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好企业。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怎么能算是受“夹板气”呢?其实,这位官员要表达的意思是:“地王”频出不只是央企的责任。
当前最赚钱的行业,房地产显然占据一席之地。我们从银行的三季报和年报中可以明显看出,在去年的宽松信贷之下,确实有相当一部分贷款流入了国企的口袋中。除了投资基础建设等国家战略层面主导的项目外,央企手头势必还有大量的资金找不到出口,因此赚钱的房地产成为央企觊觎的肥肉也就不足为奇了。
诚然,能够在土地市场上呼风唤雨的房企,大多拥有巨量的销售汇款和银行贷款能力,而具有国资背景的大型央企在获得资金支持方面则更具优势。既然资金才是“地王”之母,那么拥有资金优势的央企称为地王就是符合逻辑的。
对于央企贷款,从银行层面说,远不是开发商求银行贷款的局面,而反过来是银行求开发商能够贷点款,还能够给点利率折扣和信贷优惠。笔者以为,缺乏有效引导的信贷资金,按照逐利的天性,自然而然要流入楼市造“地王”去了。
国资委作为央企“监护人”,已经重申了要求78家房地产企业退出的指令,恐怕还有一些利益相关的机构和部门应该考虑在经济利益之外,承担一点社会责任了。(马文婷 原题:问题不仅仅出在央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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