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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缴的奥运门票应尽快"二次发售"
2008年07月29日 00:00:2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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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言

    7月26日和27日,北京朝阳警方在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售票亭附近对票贩子进行专项打击,两天共抓获倒票嫌疑人40余名,其中26人被行政拘留,查缴被倒卖的奥运门票百余张。(7月28日《京华时报》)

    为让公众公平公正地买到奥运门
票,北京奥组委以低票价进了公开发售,赢得了人们的赞同。而“黄牛党”以牟利为目的,高价倒卖奥运门票,不仅触犯了法律,更有违北京奥运会的理念。因此,对倒卖奥运门票的行为,必须毫不留情地给予坚决打击。

    两天时间,仅北京朝阳警方就查缴了奥运门票百余张。相信随着专项打击行动的进一步开展,还会查缴出更多的被倒卖奥运门票。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这些查缴的奥运门票将如何处理?作为证据保存?在奥运门票一票难求的背景下,面对公众急切期盼的脸孔,这显然是一种浪费。随便出售?这又违背了奥运门票公平公正公开发售的原则。笔者以为,既然是奥运门票,尽管它是查缴的,也应根据原则,进行“二次公开发售”。

    奥运门票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从某个角度来审视,它还是一项“公共服务产品”。普通的商品无论卖给谁,都实现了其价值,但奥运门票不同,它还附载着公众公平享受奥运盛会的机会。北京奥组委之所以采取低票价公平公正公开发售,就是希望每一张奥运门票都能到达公众手中,让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享受到奥运盛会所带来的实惠。如果这些被查缴的奥运门票,像其它查缴物品一样处理,而不通过公开的发售平台重新回到大众的手中,那么它不仅没有实现其价值,也违背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眼下,各地都在采取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倒卖奥运门票的行为,届时将有一部分被查缴的奥运门票面临如何处理的尴尬。既然出现了新的问题,我们就要特事特办。虽然在奥运会临近之时进行“二次公开发售”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但是,从惠及大众、服务百姓的角度考虑,我们应当开动脑筋、克服困难,让每一张奥运门票都能回到公众的手中,体现公平公正、平等参与的奥运精神,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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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任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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