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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拿出场费的“潜规则”当除
2008年07月03日 00:40:2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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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朱慧卿    来源:新华网

    王玉初  

    7月2日,《瞭望》新闻周刊载文称,政府官员出席企业的商业活动,其实里面大多有利益关系。官员出席企业的新产品发布会、庆典、展示会、洽谈会、剪彩、揭幕、首发式等商业活动,一般都有出场费可拿,这是“潜规则”,或者说是公开的秘密。《瞭望》新闻周刊调查发现,目前政府官员参加商业活动的现象比较普遍。

    对于官员不得收受(或者说是私自占有)礼物的情形,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
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的通知》都有明确规定,包括《刑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有相关处罚条款,但为何官员出席商业活动拿出场费的“潜规则”还是屡禁不止呢?根本原因在于这些规章制度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既有的规章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和实际约束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妨看看国外是怎么做的。

    据媒体报道,2006年5月份,美国白宫公布了正副总统的个人资产状况及2005年收到的礼物清单。不过大多数礼品,总统们只有欣赏的份儿,因为按照规定,总统留为己有的礼品不能超过200美元,200美元以上的就上交白宫档案馆保管。就连布什最喜欢的单车,也只能是过了瘾之后乖乖按政府规定上交白宫档案馆。另外,如果官员们实在想保留某些礼物,而价值又超过了200美元,也有折中办法——届时美国政府搞个“大拍卖”,总统等人就可以自掏腰包把部分礼品买回来。

    不管是上交档案馆,还是自掏腰包买回去,让人看到的是廉洁。这不是因为美国官员比中国官员高尚,而是他们有更为有效的制度约束——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事实证明,“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非常有效。

    我想,要打破国内官员出席商业活动拿出场费的“潜规则”,仍然延用现行的监督办法,让收受礼物处于一种“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状态,就难以起到有效作用。要破官员拿出场费的“潜规则”,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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