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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局长祼死案”引发的网络喧嚣
2008年06月07日 00:00:18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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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  之

    6月6日,一则来自《楚天金报》的简短新闻在网络上成为一大热点,概为湖北公安县一名审计局副局长与县地税局一名女干部被发现双双裸死在轿车内,警言已认定是一氧化碳中毒的意外事故,而“二人均有家室”。到中午时候,该
新闻已经成为数家网站社会新闻排行榜的头条,有的后面竟然有了5万多条的网络跟帖。

    浏览一下那些跟帖,可以发现对死者嘲讽调侃者居多数,少数几则诸如为死者叹息、或认为这是个人隐私的留言,很快便被斥责声淹没。这并不意外,从社会学现象上看,人们总是更倾向于关注“名人出丑”。在一座小县城,县审计局副局长兼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也算是个名流了,地税局干部亦不是弱势群体。而这样一位名流却以如此不雅观的方式死去,被人们广泛注意、讨论乃至极端不尊重,亦属可以想见的现象。

    特别是,这起事件还暗合了这样一种社会背景:这几年,凡是闹出绯闻的官员大多涉嫌权色交易,或会以贪腐手段维持其不菲花销;而被曝光出的贪官与绯闻无关者更是少之又少——或许是因为这种心理经验背景,使得许多人们对该起事件中倒霉的主人公并“不惮以最恶意的揣测”。所以,人们对卖淫女被杀可以给予充分的同情,而对涉及某些名流的灾难却有很多人只愿意幸灾乐祸。

    不过,虽然这种道理是显而易见的;但反过来看,这样一则报道及其引发的种种效应,同时也暴露出另外一些颇为难解的内容和一些并非那么容易分析明白的道理。可以说,这是一则蕴涵丰富的伦理案例,其中涉及到的真相表达与隐私保护冲突的新闻伦理,生者与死者利益冲突的生命伦理,道德审判与个人权利冲突的伦理、家庭和男女关系伦理等,非常值得反思。

    最先需要思考的是新闻伦理。一位在县里担任要职者意外殒命,作为媒体报道这样的事件显然是天职所系,决不应被苛责。但是,究竟应该如何报道由此而“顺便”暴露出的私情?看此篇报道,虽然当事者具体名字没有披露,但年龄、姓氏、职务和工作单位一应俱全,在这个“人肉搜索”极其发达的时代,显然几乎已经等于披露了全部信息。即便殒命者因为不道德、不忠贞应该受到唾骂,但应该考虑到两人还有家室,如果这样的事情弄到尽人皆知,他们的家人将何以自处?毕竟,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都是受害者,不应该再因为不恰当的报道而受到二度伤害。

    当然,如果这起私情里面涉及权色交易,涉及贪腐行为,如同胡长清成克杰们曾经做的那样,则自当别论。根据目前报道的情况,显然还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既然如此,媒体如此不加选择地详尽报道,或有欠妥之处。由此可知,媒体在保护隐私与揭示真相之间如何把握分寸,或是对哪些人可以不必顾忌其隐私,对那些人的隐私又必须予以保护,仍是个值得长期探讨的课题。

    其次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对待死者的生命伦理。死者已矣,然而真正的所谓盖棺论定,从来都很艰难。面对再也无法自辩的死者,生者应该谨慎自己的言辞。以公安县此次两位死者为例,他和她固然有着审计局副局长和地税局女干部的公务身份,从另一个角度说却只不过是两名与很多人相似的欲望男女。如前所述,如果他们的关系不涉及贪腐,则虽然其事情非常不堪,他们的死也“轻于鸿毛”,但真正有权利指责和“审判”的或只是他们的家人;退一步说,即便人人都可以对这种现象进行批评,但批评并不代表可以妄言。

    另外,将两个人的死亡作为调侃的笑料,亦有不庄重之感。当然,面对“非常事件”,未必一定要有共识,但作出深刻的反思却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样的反思将成为道德文化成长的契机。请我们每个人都放下哄客心态,予以充分地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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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窦含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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