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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禁烧秸秆还能为农民做点什么
2008年05月09日 00:00:3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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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涤明    作者文集

    为确保奥运空气质量,日前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联合发布通
知要求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副省级城市所辖区域全部列入禁烧范围,并明确今年5月初至9月底,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江苏、辽宁9省市,将作为重点区域,全面禁烧秸秆。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村民组织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奥运期间必须要保证空气质量,因此这段时间里肯定要“严防死守”。然而,既然“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甚至影响飞机起降和交通干线及高压输电线路安全”,那么“禁烧”的问题还是应当从长计议。

    国务院对这一问题早就非常重视,要求搞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农业部等几部委也早在1999年就出台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但实际上很多地区农民焚烧秸秆从未中断过。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政府把“禁烧”的功夫都用在了“禁”上面,“综合利用”却少见成效。大地里的秸秆对于农民来说,就像城里的生活垃圾,如果没有垃圾箱,那结果肯定是乱堆乱倒,不管有什么规定、多少执法人员来阻止,居民们肯定不会把垃圾存放在家里。农民的秸秆也是一个道理,也需要一个“秸秆箱”。那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疲于“严防死守”的时候,想没想过给农民也搞些“秸秆箱”呢?如果秸秆能变废为宝,谁还会甘冒被查禁的风险去焚烧它呢?

    笔者所在的内蒙古科尔沁地区,是全国玉米粮基地,每年要产生大量的秸秆,但是这里已却经多年看不到焚烧秸秆的场景了。由于玉米秸秆粉碎后可以作为牛羊饲料,还可以深加工后还田改善土壤等等,因此秸秆在这里成为一种资源。除了农牧民自家消化外,加工秸秆已形成一种产业。一捆秸秆能卖几毛钱,虽不能因此发财,但总归带来一些收入,何乐而不为呢?

    农民能否认识到秸秆的利用价值是一回事,政府能否积极引导又是一回事,而最重要的问题是政府肯不肯投入。比如帮助农民置备一些简易机械;以优惠政策鼓励商人兴建一些加工企业,把秸秆消化掉,变废为宝,只有这样才是杜绝焚烧秸秆的治本之策。当然,政府在“秸秆箱”上的投入,可能不会带来更大的GDP效应,这就要看地方政府在片面的政绩导向与为农民办实事、改善环境的问题之间做何取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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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甘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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