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 作者文集
“政府不能唯利是图,楼面地价不能高于房价。” 重庆副市长黄奇帆说,“地价一般应为房价的三分之一,比如一个地方的商品房价格为300
0元每平方米,政府在出售土地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不超过1000元每平方米。”(3月26日 《重庆晚报》)
政府如何稳定房市,黄副市长可谓一语破的。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一路高涨,地方政府也就成为高房价的直接受益者。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巨额的财政收入。地方政府通常先以较低的价格将农业用地强制征收过来,然后再通过招拍挂或者其他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得巨额财政收入。据报道,2007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近13000亿,其中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收入就超过9000亿元,占土地出让总收入的80%。2007年全部土地收入占到地方政府三项收入的26%。二是税费收入。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提出:“目前地价和政府征收的税费占据了房地产价格的大部分,我估计是在50%以上。”房价越高,政府得到的税费也就越多,这是一道简单的算术题。三是为官员制造了政绩。房价的提高自然会拉动GDP等经济指标,从而使得官员面子上好看得多。所以,地方政府要想稳定房价,关键是敢于率先让利。
但是,促使地方政府主动让利还是比较难的。以卖地财政为例,当前一些地方政府的一贯思路是:一方面,千方百计扩大可以变卖的土地资源,如圈占农民土地,在城市大拆大建,通过占有土地获取财富。另一方面,继续坚持土地招标竞价拍卖制度,力求卖个好价钱。再加上,当前一些地方缺乏相应的支柱产业,地方政府确实比较穷,各项民生开支也比较大,如何尽快获取巨额的财政收入,买地生财自然也就成了最佳手段。
因此,要想政府为稳定房价主动让利,归根到底一句话:如何补偿地方经济?方法固然很多,但关键还在于通过经济手段予以解决。例如,一方面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让农村和城郊集体土地直接进入建设市场;另一方面,通过税制改革,保证地方政府从土地的使用中得到收入,以逐步缓解地方财政困难。没有这些制度措施的跟进,一味要求地方政府让利,响应的自然不会多,而调控效果也就难免会打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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