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作者文集
自昆明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电话向社会公布后,老百姓给领导干部打电话的热情高涨,昨日,记者从昆明市纪委了解到,为确保这些电话能成为实实在在的官民互通渠道,18日,昆明市还专门出台了新规定,要求公布的电话在上班时间必须有人接,有答复,有记录。(2月20日新华网)
昆明市公布领
导干部电话号之举,引来一片赞扬之声,并成为当天开幕的昆明市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委员们热议的话题,许多委员认为这是“政府阳光政务的具体体现”。笔者认为昆明市的“电话新政”或有积极意义,但这一新政思维走的却不是制度化的路线。
从管理的层级化理论分析这一现象,受理、解决问题必须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因为领导者有限的精力决定了越俎代庖、事必躬亲式的执政方法是不可行的。不管是市委、市政府领导,还是各局委办领导,有多少时间、能够接待多少群众,能够亲自纪录和处理多少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对此深感怀疑。退一步讲,即便领导接了电话,解决了问题,也不是什么好事。试想,如果找领导好使,群众势必蜂拥而上找领导,给领导打电话,那么,领导能接得过来吗?到那时,底下具体办事的公务人员又去干什么?
昆明市针对这一情况出台了新规定:凡是公布的电话号,上班时间必须有人接听,领导不在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电话接听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听和耽误接听。这一新规定让我们看到了昆明市对待“电话新政”问题的认真态度和一定要把好事办好的决心。但这里的疑问是:安排他人代接领导电话,与机关里其他公开的工作电话受理群众反映问题然后再汇报给领导,有多大的区别呢?
公布领导电话表面上看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因为它是基于政府部门存在弊端、群众办事难的角度考虑的;让群众直接与领导沟通,其本意就有监督政府部门和基层官员的考虑。既然是要解决群众办事难,那么就应该重点研究为什么会出现办事难,这个问题搞清楚了,或许问题就简单多了。
群众办事难,难就难在国家的制度在政府部门和基层官员那里走了样,该办的不办,该解决的不解决。程序上出现的问题,应该通过程序化的方式来解决,才能达到效果。而领导亲自解决问题,尽管有时能够奏效,但是很难跳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限,结果多是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有制度不执行、不办理,唯领导指示能解决问题。当领导指示成为最有效的“制度”,那么,群众“办事找领导”就成了一种依赖,找领导告状也随之成了最有效的上访手段。这种“阳光政务”最终怕是难以走出人治的窠臼。
我认为,把公布电话号,让群众和领导随时、直接交流看作是有效民主,是对民主政治的一种误解。民主是让群众拥有依法监督政府的权利,保障群众监督程序的有效,并且这种权利是通过制度化的程序保障实现的,并非通过领导指示来实现。建立有效制度,让政府和官员直接处在社会公众监督之下,恐怕比公布领导电话号、“直接向领导反映问题”的方式要好得多,那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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