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地产是否真的出现了拐点的争论尚未平息,有关房地产调控的方向问题又在慢慢浮出水面。花旗集团最近发表的研究报告称,在美国经济衰退可能拖累内地出口表现的阴影笼罩下,内地未必会推出新一轮打压楼市的调控措施;调控放松的状态可能会在2008年下半年出现。
这种预期得到了个别官员的呼应。建设部一位副部长近日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部署,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接下来又说:“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恰恰是后半句,引起业内关于房地产调控可能松动的猜测。
“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这种说法公众再熟悉不过了。从2005年3月30日,国务院出台“国八条”至今,每次出台的调控政策刚刚显出效果,就会有个别官员站出来“澄清”,强调中央出台政策的目的,既防止房价过快增长,也防止房价过快下跌。这种貌似中立的观点,实际上等于压缩了人们对未来房价可能下跌空间的预期,最终导致了房价逆调控持续暴涨趋势,而且,这种涨势一发不可收拾,像深圳市的房价在2007年上半年的涨幅就超过了50%。房地产调控任务变得越发艰巨。
房地产调控需要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左右摇摆的立场必然弱化调控的力量。正因为认识到了这一弊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中央从收紧信贷和严查土地囤积入手,有的放矢,遏止住了房价快速上涨的势头。但是,距离调控目标仍然有相当大的距离。远远超过民众收入水平的房价仍然成为许多人心中的痛。
支撑房价的基础是民众的实际购买力。当房价远远超出民众实际购买力时,就会引发严重的民生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官员应该贯彻中央的调控政策,而不应再故技重演,发出影响调控的论调,化解调控政策。□贾图(摘编自2月14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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