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网络传出香港明星陈冠希和阿娇的“艳照”,随后陆续有多位女明星的艳照出现在网络,并呈疯狂扩散之态势,成为2008年第一起影响甚广的网络事件。这一事件被称为“艳照门”。“艳照门”肇始于香港,但借助国际互联网迅速在全世界蔓延,成为波及甚广的公共事件,引发全社会对娱乐圈、明星、道
德和法律的热议。
目前,事态还在进一步蔓延升级,除了香港警方动用大量警力全面介入外,香港特首曾荫权也首次表态强烈关注该事件,并责成警方和教育部门多管齐下,遏制该事件的负面效应。无论道不尽是是非非的“艳照门”事件以何种结果收场,其对互联网道德、娱乐圈道德和法律都是一次前所未有的考验。 所谓“法盲”是比喻不懂法,犯法而不自知。比法盲更可怕的,当然是知法犯法,是以身试法,是践踏法律,是玩弄法律。所谓“心盲”,是根本就没有或丧失了是非之心,对犯法和不道德的行为不以为非,不以为耻,甚至反以为荣。
“心盲”有前现代、现代、后现代之别。朱元璋反百官的贪腐极其严酷,但他自己却是天下最大的贪官,不过,在“家天下”时代,他的子孙分封各方圈地食禄、他三宫六院被视为理所当然。这种“朕即天下”、口含天宪、成王败寇的思维和做法就是前现代的心盲。
但我最想说的是“后现代”的心盲。事例就在眼前,即轰动港岛并波及内地的明星艺人网络艳照事件。
前现代的禁欲主义是无人性的。这放在“后现代”的今天真是不可思议。现在能搞“一夜情”,在一些人心中那是吹牛的资本。“性解放”到了什么程度?福柯性乱得艾滋病,萨特和伏波娃只同居不结婚各找情人,都成了被某些人称道的风流韵事。因此,一些艺人和非艺人(比如不屈不挠向社会证明自己7年前与某名男人有两性关系的某女医生)乐于传播自己的性闻,只为吸引众人眼球。正是在这种性关系“鲜廉寡耻”的语境中,传播艺人淫照者并无犯罪感,以为好友间理当共享罕见图片,传到社会上其实对涉及明星也不算什么——专拍三级片的某人不也照嫁富豪吗?
在我看来,嘻嘻哈哈拍“艳照”的艺人,争相上传淫秽照片到网络的众人,都是“心盲”,无所谓的态度其实是无所敬畏。“心盲”首先是道德律令的失效,单有严刑峻法是不能遏阻的。 (鄢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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