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中 作者文集
随着春节日渐临近,一些年终“送温暖”、“送关怀”的活动也多了起来。按理说这本是好事,无可厚非。但令人遗憾的是,不少困难群众对此“温暖”和“关怀” 并不感恩,也不领情。 因为不少部门只是把“送温暖”作为应时应景之作而已。
不难看到,每到春节前密集的突击式“送温暖”、“送关怀”似乎成了惯例。不少“温暖”不到年终不送,不到年关不给。而一些领导也热衷于出镜,希望在年终这个“节骨眼”上“电视里有其影,广播里有其声”,并“营造”出热热闹闹“送暖供热”的“生动”场面,至于“送暖供热”的效果却很少过问。困难群众对此“送温暖”的体会是:“热了一天,冷了一年”。
毋庸置疑,“送温暖”、“送关怀”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好事也要办好,也要讲成效。困难群众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年终送温暖”,更要需要社会各界“常年送关怀”。事实上,不少困难群众有的因家庭顶梁柱为了国家利益致残或献身,有的因家庭遭受意外打击而致家庭破碎,有的因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有的因长年生病而生活极度困难……这些困难群众不仅需要“及时雨”,更需要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给予常年的关怀。如果仅仅局限于年终“蜻蜓点水”式的“送温暖”,停留于
“杯水车薪”式的“送关怀”,既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无法真正温暖到需要帮扶群体的心上。
其实,“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年终“送温暖”,只能解燃眉之急,但解决不了长久困难,也不能很好地调动困难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困难群众之所以困难,不是一时一事的困难,需要社会建立起访贫问苦,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把年终关怀延伸为终年关怀。“送温暖”讲求的是实效,而不是徒有虚名的凑热闹。扶贫济困需要政府熟悉困难群众贫的原因,困的根子,因人制宜,对症下药,提出适合他们自身实际和发展的举措,提供适合他们自身发展的个性化服务,除了送钱、送物外,更应同时送上致富门路、科技知识、就业岗位,并提供文化、卫生、法律等多方面的免费服务,对一些病老孤寡家庭更要给予常年关怀。总之,对困难群众既要有年终关怀,更要有终年关怀,应在经常化、制度化、持之以恒“送温暖”、“送关怀”中,使他们走出困境,致富有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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