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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事发现场
来源:楚天金报 |
新闻链接: 1月7日,湖北省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
城管打死人:暴虐权力何时了
所有这些无辜被打的人,都是因为事先不相信城管的暴力应用在自己身上,而受到“血的教训”。他们的确是过分自信了,这份自信,或者是因为某种身份意识,或者是出于一种局外人的考虑,以为自己并无违章行为,不是城管执法对象,但他们忘记了,当一种不受约束的权力以暴力的形式出现的时候,它可以加诸在那些“违章”的弱者身上,也可以加诸在任何一个局外人身上。这是权力的随意性,而根本是权力的张狂与暴戾的本性。由此而言,那些城管打的到底是小贩还是教授,并无本质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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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管:先天不足,后天失调
中国城管不但与生俱来地有这些“先天不足”,而且现在仍然是“后天失调”,许多缺陷甚至是致命缺陷都没有得到弥补。
因为没有统一的法定职责,所以城管管什么,都由各城市政府随机决定。有些地方政府领导对城市管理的标准过高,对城市秩序的期望过高,迫使城管部门及其人员被迫采取违法手段,因为有时候除了暴力手段外,无法达到城市的整齐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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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城管开始“灭口”了
“管管城管”的声音早已响彻坊间,遗憾的是,我们始终没有看到卓有成效的举措以及城管自身形象的改观。这一次,“打”出士气、“打”出权力的湖北城管,开始了一种更为野蛮的权力实践——他们开始“灭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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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卸掉城管的武装
一个政权要维持社会秩序,必须借助于一定程度的暴力,以惩治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在各法治国家,可以合法行使暴力的机构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军队,其二是警察。前者对外,后者对内。而我国目前可以对平民合法行使暴力的机构,除了警察,还有检察院、法院、武警,暴力已有泛滥之势,如今各地又以各种形式变相武装城管,使城管演变为另一支可以行使暴力的机构。据报道,一些地方的城管不仅配备棍棒,而且开始配备PDA终端、防刺背心、头盔、防割手套、辣椒水……武备越来越重,暴力趋势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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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岂能容忍如此罪恶
客观地说,近年来各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群众深恶痛绝的“打、砸、抢、掀、吼、骂”等粗暴执法行为明显减少。但是,死人事件不断发生现象表明,少数地方的城管人员依然信奉权力至上主义、暴力是维护权威的必要工具。魏文华只是偶然间想记录一点事实,就被天门市的城管人员集体殴打致死,在这些人心目中,除了管理者的权威,哪里还有半点法律意识、服务意识?
天门市城管人员集体殴人致死案中的24名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草菅人命的不法分子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除了那些直接责任人外,还有谁该承担用人责任、管理责任、领导责任,都应当给人民一个交代,还死者一个公道。 >>全文
1.11日更新评论:
"打出城管威风",令人震惊的口号
应坚决清理丧失人性的"城管执法"
更多评论:
被城管“当场打死”的可怕警示
城管为何成了“恐怖”的代名词
从城管打死市民反思制度之弊
莫非还需要一部严禁城管打人法?
又一个城管暴力执法的典型标本
不能让"得罪"城管的魏文华默默死去
城管当场打死无辜群众,法律何在?
把人围殴致死,城管就这么"执法"?
时评:城管打死人胆量从何而来
城管打死人 执法者更要维护法治尊严
谁给了城管队员追打市民的权力?
女大学生体验商贩会不会被城管吓哭
宁可把动物摔死也不给城管的隐喻
城管"保护伞"后的权力"流氓化"倾向
“城管牌”保护伞,谁敢不买?
欠债不还的城管局为何如此之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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