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复旦大学网站以“学术规范委员会通告”的形式公布了三起学术违规行为,对有关教师、学生做出通报批评,并做出停止招收研究生或开除学籍等处理。复旦大学这一“破天荒”举动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12月24日《中国青年报》)
说到学术违规,套用古人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学术违规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改也,人皆仰之。”把脑袋插进沙土里的鸵鸟式做法是根本行不通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经常看到,有些人被指涉嫌学术违规之后,不是主动认错受罚,也不是展开有效的学术反驳,而是通过行政权力和人脉关系,干涉正常的学术纠偏活动。在涉嫌违规者当中,有通过熟人说情的,有通过行政权力干预舆论的,也有丑化批评者,认为其“动机不纯”的。最近南京某高校法学院院长甚至将几位教授和几家网站告上法庭,认为“一稿多发的现象非常普遍”,后者的批评言论是“侮辱诽谤行为”。
其实,对于学术违规一事是否属于高校“家丑”,笔者觉得还有待商榷。梁启超先生说:“学术者,天下之公器。”既然是“公器”,那就意味着学术研究不仅不应人为地设置许多门槛,影响学术繁荣,更不应该遮遮掩掩,拒绝他人的监督与批评。法国汉学界之所以能够在早期奠定世界汉学研究中心的地位,可以说跟伯希和等人的学术批评活动有着莫大关系。民国时期学术之发达,也与当时学术界喜欢“吵架”的传统密切相关。其次,学术研究的成果是最终对外公开的,既要为外人所用,也是研究者获取荣誉、职称乃至奖励的重要依据。高校里出现了学术违规,又怎么会是一家之丑呢?
而今,由于教育部门对于学术研究的规定过于死板、过于功利(其中又以论文部分最为明显和严重),再加上近年来高校扩招、名人读书、高官读书的风气愈演愈烈,学术违规的事情频频发生,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一切遮掩和矢口否认都是无济于事的,除非今后的学术研究成果都别对外公开了,也别申请国家相关的荣誉和资金。
正当万“校”齐喑、彼此心照不宣的时候,复旦率先站了出来,从自身做起,处理了三起学术违规行为。这种行为值得赞许,但并不适宜过分颂扬,毕竟学术纠偏也是高校的分内事,是一种在学术腐败大潮中不甘堕落、自我拯救的行为。而这三起学术违规行为,或许还只是冰山之一角。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复旦此番处理是否只想杀鸡给猴看、浅尝辄止,而其他高校对于学术违规行为,是否还会视若无睹,甚至一直装疯卖傻下去。(陈赐贵)
延伸阅读: 拿学术腐败开刀,向复旦学习!
近年来,中国的学术呈现繁荣之势,但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繁荣是虚假的繁荣:一方面,出卖版面、花钱买版面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粗制滥造、毫无学术价值的“论文”被刊登出来;另一方面,抄袭、剽窃而来的学术论文不断出现,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一些被抄袭、被剽窃的论文,竟然也是抄袭、剽窃他人的。
制定了学术监察措施,更重要的是认真执行。和复旦大学一样,很多高校都有对学术造假的处罚措施,但一旦发现自己人出事,不同的学校就会有不同的态度和做法。在处理学术造假举报方面,复旦大学值得某些高校学习,因为他们让学术造假者知道,文件不是贴在墙上让人看的。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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