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开始实施。记者从珠海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近段时间,该市部分企业想方设法“甩掉”在自己企业里工作10年左右的老员工。(12月5日《珠江晚报》)
老板为什么要“甩掉”在自己企业里工作10年左右的老员工?因为到了明年,《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开始实施,在单位连续工龄超过10
年的员工就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老板们用何方法“甩”老员工呢?一是引进新人换旧人。等年轻人可以独立开展业务了,再突然将几位老员工辞退。二是企业改名字,员工重签约。一家制衣厂突然改换企业名称,并要求所有员工重新与“新企业”签约,使得员工工龄全部“归零”。三是合同到期,不再续约。
老板为了利益,当然无孔不入。但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也正说明我们的法律确实存在“空子”。“空子”有两类:一类是对这些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没有估计到,例如企业改名字这种新的伎俩;一类是对这些违法行为的处罚不明确。例如最近发生的“工龄归零”事件,虽已定性属违法,但究竟如何处置,并没有法律可以对照。
法律滞后于现实是很正常的,但是也要及时发现漏洞,及时弥补。现在第一是要“发现”,究竟老板们会有多少办法来对付《劳动合同法》,劳动部门要总结,立法部门要汇总;其次是“补漏”,对新问题,哪些法律已有对策,哪些需要制订措施弥补,要尽快厘清。(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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